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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市委市ZF帮助解决锦绣文华土地证一事的报告
敬爱的市委、市ZF领导:
我们是锦绣文华一至三期的业主,就锦绣文华小区土地证一事斟酌至今,特呈此报告,恳请市委、市ZF领导帮忙出面解决。
锦绣文华开发商在与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规定,交钱拿房后180天内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很多一期的业主自2009年交完钱拿房至今,已经在锦绣文华居住了近四个年头了,却一直都没有拿到土地证。去年,小区业主就土地证一事到售楼处咨询(当时已有个别业主担心开发商会跑路,担心我们的土地证不能拿到手),售楼处给业主的答复是今年四期的房屋交付后一起办国有土地分割证和土地证。
可是今年七月份,有业主找开发商开票,被告知税务局正在查账,发票已经停止开了。进入八月份,整个兴化都传得沸沸扬扬:开发商跑路了,在兴化以外的投资亏了,在兴化的工程欠工程款项3000万,工人们还封了售楼处的门。四期拿房在即,开发商的房子已经卖得不剩几间。我们不信谣,不传谣,但是实际情况是开发商跑路与不跑路,已经是一个姿态问题,因为他在兴化的资产已经不足以证明他有办理土地证的实力。他如果真跑了,我们业主当真是插翅难找。现在售楼处关于土地证的答复是明年春节后一期到四期一起办,可是我们已经无法相信了。现在,业主人心惶惶,惊恐不安。
我们去国土资源局咨询,国土局的答复是:由于开发商当初并没有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手续不全,因此,他们也无能为力。而且倡导我们业主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该业主自己去找开发商,要求土地分割。在此,我们不得不说:开发商未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过错不在我们业主,当初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按规定程序走?这样的责任不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我们也知道,现在是十八大召开之前的敏感时期,维护兴化和谐稳定的大局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因此,我们不想采取过激的言行,只希望市里能依法尽快解决土地证问题。此事涉锦绣文华上千户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
恳请市委、市ZF父母官们为民做主,锦绣文华上千户的住户会永远感激您们的!言辞过激之处,敬请各位领导谅解。
锦绣文华业主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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