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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寄微风 于 2011-6-14 23:52 编辑
说来人都火化了,这起网络口水也该结束了吧?可楼主“行走在未来的人”仍喋喋不休,自认为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指责网友的素质低劣!好象一概同情死者,支持家属的要求就多么品德高尚似的!
《醉驾局长亲人的话》这篇帖子刚刚又看了一遍。那我就来剖析一下这篇帖子到底写的是什么意思!
1:……他还一个人孤零零躺在那样冰冷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亲人的陪伴,他的眼睛至死没有合上,带着对这个人世无限的眷恋……很煽情,对任何死者都适用,连康熙皇帝都不瞑目,他还想向天再借五百年呢!
2:……有流言四起,传说纷纭,说得是有鼻子有眼,说当日喝的是什么茅台,说现在家属闹事索赔180万,并且安排儿子工作等等……那请问,喝的什么酒,家属有具体提了哪些要求?通篇文章我都没有见这位“局长亲人”来澄清事实,有什么不好说的呢?堂堂所长,不喝茅台,怎么的也得蓝色经典吧?普通农民喝酒而死一分钱都没有,普通工人最高工伤20--30万,张妙被杀时才26岁,比46岁还少活了20年,至今一分钱赔偿都没有?家属当初到底要的赔偿款是多少?
3:……在小镇的舆论中就可以听得明明白白,一米八几的高个子,一表人才,喜欢打乒乓球,40多岁的人,活跃得像个小伙子……这段话格外得意味深长,反正现实生活中年近50,大都为生活而奔波,少有如此的闲情与精力。
4:……可能是因为小叔的资历较浅,年龄最轻,所以他被请过去就充当了一个陪酒的角色……一句“可能”,把吃喝的享乐变成为陪酒的遭罪!
5:……我的婶婶没有工作,我的弟弟……尚未成家。……靠着叔叔一人他们也可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且由于前年在泰州买了一套房,尚有20余万的贷款未偿还……一个人工作,可以养活三口人,而且还比较幸福,而且还买了价值近百(?)万的房子。试问400上诸位网友谁有这能力?羡慕嫉妒,包括我本人,哈哈……
再下面好几段都是说的实在话,无论是诉讼喝酒者还是起诉镇政府或者路政部门,你们都是弱者,即使胜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都不会太多。而通过其他方法获得更大的赔偿,对母子二人都是有利的。
人生在世,总有关系不一样的亲戚或者邻居,比如那位同样姓姜的“南星虎父”,可能与死者家关系不是很好,甚至是暗有龃龉,或者是没有沾到什么光,所以才有那样的言论!而那些被“局长”拿去几条香烟的人,骂几句都是轻的,他们也有自己的言论自由,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对。你不能用圣人的标准来衡量大家,何况局长自己也不是圣人。而“局长亲人”写这篇帖子是“临笔涕泣如丧考妣”,撇除亲人的缘故,有没有其他的私货在里面?这些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和很多网络事件类似,网友们对局长的指责,未必就真是恶意指责其人,因为这位局长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年龄几何在此以前都不为大家知晓,换了其他部门的小干部,还是一样的口水满天飞。大家只是通过“喝好酒抽好烟”的普遍现象,发泄对社会的不满罢了。也就是你所谓的愤青!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局长亲人们越是发贴不满于“愤青”们的不满,“愤青”们则会以更多的爆料来应对不满之后的不满,直至爆出让所有网友不满的新闻来!
所以——
让网络喧哗归于平静,才能让死者得到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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