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板
- 2509
- 金币
- 3
- 在线时间
- 2832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9-12-21
- 帖子
- 13628
 
- 铜板
- 2509
- 金币
- 3
- 在线时间
- 2832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9-12-21
- 帖子
- 13628
|
我市狠抓党政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批准、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不批准、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相互攀比。”为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党政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
规定要求,党政干部出国(境)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计划报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和在外时间,同在乡镇、部门或单位,原则上不安排2名及以上同级领导同团出访;加强年度出国(境)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国(境)审批程序,非市委、市政府指令性出访计划,市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随意报名参加非市组织的团组。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经费核销,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不得通过邀请各类企业人员参团出访,变相转嫁,摊派出访费用。
通知规定,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须强化责任落实,狠抓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团组负责人的责任。原则上,领导干部不得参加以各种“学会”、“协会”、“中心”等名义组织的考察和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通知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政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把关,严禁从因私渠道出国(境)执行公务活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经费预算、费用支出等方面的经常性审计,定期向有关方面通报审计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凡未经批准而组织或参加出国(境)考察活动,或因公务出访作用因私护照办理有关手续的,按公款旅游违纪行为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