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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镇党委、政府针对本镇现有高效农业发展特色,以“连片产业带”的科学发展带动“薄弱短板块”的全面发展,从高效种植业、设施农业、规模畜禽业、渔业、花果苗木等五个层面拟定奖励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鼓励全镇新建、新扩和新增连片的规模农业项目和设施农业项目。
具体分别是:高效种植业,新增连片种植面积300亩以上,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非设施高效规模农业项目,每亩奖励10元,新增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每亩奖励20元;设施农业,新增连片种植面积50-100亩、100-300亩和300亩以上,按设施实际面积计算,竹架大棚每亩补100元、200元、300元,普通钢架大棚每亩补800元、1000元、1200元,热浸镀锌钢架大棚每亩补1500元、1700元、2000元,水泥架构等设施栽培按投入的10%、13%、15%享受市补奖励;规模畜禽业,新增畜禽养殖、生猪固定资产投入在300万元以上,当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每头奖励10元,家禽固定资产投入在100万元以上,当年蛋禽栏存2万只以上,肉禽当年出栏5万只的每千只分别奖励200元和100元;渔业项目,新增养殖规模在300亩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或新增渔业设施资产投资每亩3000元以上,每亩奖励300元;花果苗木,新增规模100亩以上的花果苗木(非林木基地),容器育苗,每亩奖励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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