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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于2008年5月1日到某物业管理公司上班,并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岗期间没有办理社保。2009年3月24日,郑先生离开物业公司后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其补办工作期间的社保。
物业公司表示,2008年5月5日,郑先生书面声明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给了郑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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