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板
- 371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123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9-6-5
- 帖子
- 46

- 铜板
- 371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123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9-6-5
- 帖子
- 46
|
|
我们是江苏省兴化市楚水招商城服装区的经营户,之前我们跟商场订立的合同是每三年交一次房租,本来是今年9月份到期,可他现在7月底就要我们缴纳房租了,时间提前两个月不说,还跟我们涨了最少百分之四十,最多百分之百的房租,我们集体人员不服,就闹到兴化市市政府,前两天政府人员都是对我们搪塞敷衍,到了第三天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就把市政府的大门拦了起来,这时才有工作人员出来跟我们谈话,当时是工商局和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到我们招商城里和我们推选出来的5个代表谈判的,经过艰难的谈判,他们才肯答应给我们一个说法,由于我们手上有三年前老板给我们的协议书,上面注明十年之内按每三年房租递增百分之15,所以招商城老板答应我们按合同交钱,也就是三年一交,只涨百分之15的房租,可现在问题是他们就是看中我们经营户有很多都是后进来做生意的,也就是我们是过过户的,当初过户的时候是收了我们500过户费的,并且当初那份协议书也在收钱的时候一同收上去了,我就想咨询一下,当初收500块钱过户费是否意味着原来的合同也就过给我们了,我们也就应该和没有过户的经营户享受同样的涨价制度,一个市场出现两种收钱制度,我们新户怎么可能做的过老户,我就想在这里请求懂法律知识的朋友帮帮我们,我们还准备去市政府讨个说法,到时我们应该用什么理由为我们自己说话,还有请求猫友们帮忙顶下,最好能引起我们这边的媒体注意,因为我们真的太需要一个公平了,小猫在这里跪谢各位了,爪机党打字不容易,管理员大大,求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