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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资格和报名方法 1、凡户籍在我市的家庭及在我市居住两年以上的非兴化籍家庭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家庭最少两代三人,且为直系亲属。对三代、四代同台表演的参赛家庭酌情给予加分。 2、居住农村的参赛家庭向所在乡镇文化站报名,其他城区参赛家庭向市文化馆报名。 3、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8月10日止。联系人:杨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83242932、83242935。 二、活动程序 大赛分预选、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预选:8月15前,在报名参赛家庭中选拔不少于30个家庭进入初赛。 初赛:8月20日,在预选产生的30个家庭中,选拔20个家庭进入复赛。 复赛:8月27日,在初赛产生的20个家庭中,选拔10个家庭参加决赛。 决赛:9月底或10月初,在复赛产生的10个家庭中,决选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比赛地点定为市广电台演播大厅。 三、节目要求 参赛节目包括两项内容。一是举家献技。参赛家庭全体成员合作表演一个综艺节目(以戏曲、小品、器乐、舞蹈、演唱等文艺形式为主)。二是独展才艺。参赛家庭推荐一名代表表演才艺(形式不限,但不能与集体表演形式重复)。决赛增加情景表演项目,参赛家庭根据现场抽选的规定内容或情景,作即兴表演。 举家献技、独展才艺两项表演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情景表演限时3分钟。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项同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大赛设入围奖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凡参加预选的家庭,均由组委会统一发给每个家庭参赛纪念品一份。 大赛另设单项奖和组织奖若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