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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民心] 雪上加霜 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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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20:4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倍受网友关注的三月前北水关被行政强拆的黄姓拆迁户,迄今为止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帮助落实政策。隹建局,拆管办,拆迁公司三方相互推委。尤其严重的是今年正月初二该户被执行强行运走的三百多棵樟木树材(转移在城西房管处)遭遇火灾。经消防大队奋力扑救只保住了一小部分,事发二十多天也没人通知物主,至今无人理赔。黄家被拖走的其它物品下落不明,无人告知,还有新雕塑的二十几尊大小菩萨存放何处?是否安全很令人担忧。兴化住建局的一纸五十平方的错误裁决铸成了黄家的生产和生活仍至精神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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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6:54 |只看该作者
不支持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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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21: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二晶


    个个都愿做钉子户,只不过各有原因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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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21:5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ly7956


    你误解了我的本意,拆迁户永远是弱者!所谓钉子户,实则是对zF的一种讽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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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4:5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ly7956

按照最新的拆迁法律:是不可以强拆的!还有:拆迁法律里面有一条我记的是:拆迁户一旦被拆迁,政府需向其提供新住处(即国家的安置房),提供的新住处国家要以当地的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好象是这么多,记的不是很清楚了)出售给拆迁者。
但要在兴化实行,结果我想大家的知道的,原价卖给你已经算对的起你了,还三分之一,不是中国的黑暗,而是有些地方更本就没执行中央的规定,中央想整治好国家,但大家的知道钻空子,经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但也有钉子户,大家的把价钱跟政府谈好了,但也有些人却想高点,就跟政府坚持,这些人我就不说了


总之拆迁是:当地政府是越低拆是越高兴(上报国家的数目不变,但掉进自己口袋的就多了),老百姓想越高越好,要想两全----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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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9:2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caiyuezhen333


    团结就是力量。你个人写信给贾书记作用不大,把你之前的邻居发动起来,联名写信上书新的省委书记及国务院信访总局。兴化市政府才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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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7:02 |只看该作者
又回到以前的旧社会了,受压迫的始终都是咱们老百姓啊!我家拆迁了3年了还没有拿到安置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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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22:2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二晶


    政府利用拆迁跟老百姓争财利,目前兴化拆一百平方的连家铺,政府补尝不足六十万,尔后拆迁户在同一地带跟开发商买一百平方(两层)连家铺却要一百二十万,买卖不公平。新的拆迁条例快要颁发实施了,但愿兴化被拆迁的老百姓能淋浴到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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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20:35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愿意做钉子户 ,都是被生活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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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20: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熨斗不烫

“钉子户”一词是政府强加给老百姓的。是无标准,无要件,无法律依据的。人家住得好好的又没违法乱纪,怎么就成了钉子户的?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词。只有特困户才有标准,法规也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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