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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沪土地出让惊现“期满出让人无偿收回”》文章称,在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土地的“预申请须知”中,首次出现了出让期满后“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甚至“出让人无偿收回”的规定,而且收回的范畴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一消息立即掀起了轩然大波。
尽管有人质疑土地使用期满后无偿回收涉嫌违反《物权法》,媒体纷纷抨击“践踏私权”、“挑战物权法”、“消灭安全感”、“与民争利”,尽管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1月17日对此作出解释试图澄清,但那种说不明道不白的解释的结果依然是澄而不清,并没能消除公众对土地使用期满后是否会回收的疑惑和市场因之而起的恐惧。
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房地产市场对政策具有强大的依赖性,土地市场存在着诸多模糊不清,而且到谜底揭晓一般还有几十年,谁也难定论将来到底会是怎样,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能无偿收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对购房者的积极性无疑将形成巨大的打击,极可能导致房价、地价大幅降价。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这是因为,正是其目前无法弄明白的未来结局,将可能极大地影响到市场心态即购房者或持房者的心态,以及公众对未来房价升值、投资回报丰厚的预期,而购房者或持房者的心态和对未来房价升值、投资回报丰厚的预期正是导致近年来投资投机者大量买房、持房、炒房及房价、地价多年来快速上涨、预期不断攀升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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