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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快讯] 兴化团市委认真落实“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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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8:2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为进一步健全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村和社区,逐步建立稳定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组织网络、阵地网络、工作队伍和工作制度,团市委履行预防办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

  一、强强联合,共同发力。成立“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小组,由团市委、综治办和关工委联合推进,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形成由各乡镇团委、综治办和关工委等部门具体指导,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的组织体系。在加强领导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壮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队伍。一是成立青年志愿者队伍,以青年教师,大学生村官为主体,与失足或可能失足的未成年人形成帮教小组或结对帮教,帮助其走出歧途。二是发动村、社区“五老”工作队伍。由村、社区自行聘任辖区内热心青少年公益事业,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退休干部、老师等老同志,使其成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队伍中的重要力量。

二、开展活动,积极引导。一是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孤儿工作。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积极与全市孤儿结对帮扶,为其送去温暖。二是联合基层团委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结对行动。通过团组织动员,让那些有激情、有文化的青年志愿者与所分联系村的农村留守儿童结对,了解他们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救助帮扶活动。三是建立村、社区校外辅导站,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辅导活动,如组织法律教育讲座,向未成年人讲解法律常识。

三、完善制度,明确流程。制定 “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列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申报、命名、复核等流动管理工作,联合综治办、关工委相关部门对申报的社区共同进行审批,符合条件者给予命名。已经创建成功的社区,每年年底进行复核申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取消命名,确保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嗯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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