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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东华齿轮有限公司是兴化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可是不知因什么原因。该公司的领导在开会后单方决定职工每天工作延长1个多小时.由以前的 早7:30-下午4:00 早7:40-下午5:00。
公司这样单方面的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根本没有与工会和管大员工进行协商。国家规定企业不能自行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60条的规定: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按照劳动法延长员工工作时间(8小时/天),理应在员工工资报酬得到相应的增加。可是公司根本没给予一个详细的通知和安排,只是一个简单的命令指示。
做为一个大型企业,是否有为员工多着想,别只知道的压榨公司那么多员工的劳动力价值!这个行为是一个大型企业所该有的吗?如果像这样 为何不把时间改为 上午 7:00-下午6:00!
时间你改也就改了,还选在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劳动者很辛苦,人家是做的是体力活,不像那些高高在上的 只靠嘴巴说话的当官的!多为劳动者想想。一个企业的灵魂不是某一个领导,而是企业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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