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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农合行为农民提供便捷的贷款服务 推广“阳光信贷” 促进农村小康
兴化农村合作银行在前期着力推进“阳光信贷”,拉动存、贷两个市场取得喜人成效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阳光信贷”不断引向深入,确保10月末实现辖区全覆盖。
该行确定7月至10月为“阳光信贷”推广突击期,组织18个推广督导组进驻各支行,进行督导推广。各支行分别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总行督导组成员、支行行长和村干部参加的“阳光信贷”评级授信工作领导小组,划分若干推广小分队,确保人员、时间、费用“三到位”。他们将借助进村入户之机,深入宣传“阳光信贷”的便利、“易贷通”业务功能、利率市场化政策等,让农民了解并接受“阳光信贷”,让“能否贷、贷多少、怎么贷”家喻户晓。在医保、公安、村组等方面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掌握客户信息尤其是资产负债、信用品行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并将信息全面录入计算机系统。合理选择外部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评议时真正做到“背靠背”,努力提高评议质量。坚持客户评级与核定授信相结合。通过深入宣传推广“易贷通”功能,推动“贷款上柜台”,真正做到随用随贷。他们将“阳光信贷”推广与“信用村”、“信用户”评比相结合,与各乡镇产业结构调查摸底相结合,与摸清在外经商、劳务、创业人员集聚地相结合,与客户回笼资金预约相结合,与推广电子银行业务相结合,最大可能地发挥其带动效应。
凡是经“阳光信贷”评级授信的客户,因授信时无需求未申请“易贷通卡”的建档3个月内申请贷款的,只要客户申请、通过面谈面签及时办理。完善“阳光信贷”各个流程和节点,最大可能地提高效率、改进服务。11月份起,对“阳光信贷”推广工作组织抽查验收,对建档弄虚作假或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对总行分管行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推广工作组组长给予1-3万元罚款,支行行长就地免职,管户责任人停岗一年。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万人评合行”活动,通过寄发评议表和实地暗访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客户代表、村组干部、普通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对各支行“阳光信贷”推广和信贷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群众公认、评价优秀的人员总行将予以重奖,对群众评议较差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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