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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快讯] 畅通信访渠道 维护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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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9:3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畅通信访渠道 维护信访秩序

——写在《信访条例》颁布五周年之际

□/于万才

    2005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五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全力破解信访难题,推动信访形势发生了积极可喜的变化。
    每个公民都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但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为前提。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依法按政策办事是处理信访问题的基本原则。试图以“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缠访、闹访和法不责众的心态来寻求解决问题,做出偏激乃至于违法的举动,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给自己徒增法律和情理上的被动,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条例》颁布五周年之际,各乡镇、各部门要更加自觉地贯彻《条例》,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要通过开展《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加强信访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法定的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对群众合理且符合政策的诉求,要及时认真予以办理;对部分合理但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无理缠访的人员,要批评教育;对扰乱和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触犯法律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使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着力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始终践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工作宗旨,兴化必将变得更加文明、美好、和谐!
嗯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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