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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鼓励转业士官自谋职业
作者:任虹 周美慧 来自: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09-8-25 责任编辑:xwzxty
记者从8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的全市2009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形势教育和安置形式选择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精神,我市决定从2009年冬季起,实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和推荐就业的安置办法,鼓励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在部队办理复员。
我市通过经济补偿的办法,引导和鼓励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自谋职业补偿金基数为18600元,另按军龄每服役一年补贴2000元,城乡统一标准、统一发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对要求安排就业的转业士官,按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由市劳保局牵头,人事、民政等部门协助安排专场推荐就业招聘会,提供有关企业和介绍公益性岗位。对接收转业士官的企业(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有偿安置费3万元,接收的企业(单位)确保安置的转业士官三年内不下岗。对符合转业的士官在部队办理复员,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按实际军龄每年奖励1000元。(记者 任虹 周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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