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板
- 2496
- 金币
- 5
- 在线时间
- 1501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10-21
- 帖子
- 1039
  
- 铜板
- 2496
- 金币
- 5
- 在线时间
- 1501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10-21
- 帖子
- 1039
|
|
王刚诉称,2008年9月28日下午,时年84岁的老父在老庄子敬老院去世,当晚8点他才接到妹妹的电话得知父亲去世的情况。当晚他赶到协和医院想见父亲遗体时却被告知“父亲的遗体已经被王强捐献了,现放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遗体接受站,泡在药水里谁也不能见了”。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有如“晴天霹雳”。他认为,关于父亲病危、死亡、捐献遗体等重大事项,理应由父亲的亲生子女五个人共同商议而定,王强故意不对自己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其和父亲间的亲属权、对父亲生死情况的知情权、对父亲遗体的告别权、祭奠权。此外,作为大哥,弟弟王强所为在老家亲属眼里看来,是他这个大哥带着弟弟妹妹将父亲的遗体“卖”了,对其名誉造成损害,因此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为其平复不白之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