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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理在于劳动者上下班是工作过程的准备和延续,立法的出发点在于保护劳动者在整个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回家和回宿舍在这一点上并无实质区别。因此不能因单位为职工提供了临时的休息场所就机械地认为只有回宿舍才是“上下班途中”。至于“合理时间”,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限定,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我们不应过分苛求劳动者,下班后一个小时发生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合理时间”。综上,本案中林某应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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