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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0距离 于 2012-9-14 09:39 编辑
我爷爷叫刘长宏,今年七十九,1946年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原部队担任运输员,通讯员等职,1956年复员回乡,由于历史原因回家后被地方组织安排在户口所在的大队任大队长等职,随着中央和民政部以及中央军委对解放前工作的老同志进行待遇优抚至今我爷爷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落实,但我已到了晚年却得不到ZF的认可而感到很委屈!我是复员军人是解放前的军人加曾多次获得二,三等功(现家里仍然有勋章),我爷爷的待遇就是每年的复员费吗?我爷爷究竟能不能算离休?现在懂这些的朋友讲讲,我爷爷应该享受怎样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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