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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换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推荐、考察,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聘任7位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人民监督员,现将7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张莉莉,女,45岁,大专,兴化市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党支部书记,江苏省人大代表、兴化市人大代表,中共党员;
2、徐强,男,45岁,研究生,兴化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市政协常委;
3、黄卫明,女,48岁,大专,兴化市政协教卫文体委副主任,兴化市政协委员,中共党员;
4、成建荣,男,42岁,中专,兴化市农机局人事科科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兴化市人大代表,中共党员;
5、邵红香,女,46岁,本科,兴化市党校总务处副主任,兴化市政协常委;
6、辛立鸿,男,44岁,大专,兴化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中共党员;
7、曹金燧,男,45岁,大专,兴化市城东镇工会副主席,企管站站长,中共党员。
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人民检察院反映。
公示时间: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16日
联系地址: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3329308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2008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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