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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身边的朋友的在交异性朋友,可是好景不长的也有,交往一段时间因为XX原因就分手了,分手就算了,结果最后双方还要赔偿,说什么你家儿子花了我女儿什么什么钱,你家女儿花了我家什么什么钱........这些话让人听的郁闷的来,当初交往的时候为什么不AA制,这样就算不在一起也不会那么麻烦事情出现,等结婚了再把经济大权交给谁,那时候也不迟啊,反正那时候钱就是一家的,就没必要现在这么多的麻烦!
个人认为:交往AA制,婚后经济大权交给谁是婚后的事情,以免不谈到一起JJWW的事情多的象鸡毛,不知道大家的意见是什么,欢迎大家出来谈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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