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兴化400生活网

搜索
查看: 23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收房屋补偿不得低于市价

[复制链接]

550

主题

0

好友

-41

积分

积分不足

铜板
-41
金币
0
在线时间
19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9-20
帖子
92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0 09: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wen jia bao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

  同时,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010年,该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37898条。国务院常务会议今日指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条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在线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