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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快讯] 我市再次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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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08: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日前,我市再次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3万7千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将再次获得一次性物价补贴。

今年第三季度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4.2%。为及时缓解物价上涨对社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按照“在一个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辐超过3%(含3%)时,即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第三季度物价补贴。第三季度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标准为9月份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25%,即城镇低保对象为每人85元,农村低保对象为每人52.5元。2010年第三季度物价补贴总计为223万多元。此次物价补贴资金将于2010年12月10日前打入城乡低保对象银行专折。

(陈焕才)
嗯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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