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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百怪] 你必须配合qiang 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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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婲落、情已谢 于 2010-5-13 13:00 编辑

天朝无奇不有,一个更比一个雷人.现在发这个假新闻只是看了前两天那个赵作海事件觉的现在的司法就是私法!
          转自好友(中华公主648857266)空间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qiang jian时,不主动配合qiang jian,导致qiang jian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qiang jian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qiang jian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qiang jian,宋丽在被qiang jian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qiang jian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qiang jian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qiang jian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qiang jian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qiang jian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血的事实告诉我们 必须主动配合qiang jian!! 各位村夫 你们明白不……?
人生的最大遗憾莫过于错误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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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46 |只看该作者
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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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49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400有人发过了,而且现在已经证明是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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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52 |只看该作者
据说此文是杜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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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55 |只看该作者
反动的新闻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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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56 |只看该作者
是假的 !现在拿出来就是前几天那个"被犯罪"的"罪犯"赵作海的事情闹出来觉得现在的司法 就是TMD的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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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58 |只看该作者
假新闻还是不要发的好,免得惹火烧身。现在是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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