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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老板向民工支付薪水,老板拒不执行并扣押3名法警。当地执行局称,与老板认识,不好意思抓人(5月4日 《 三湘都市报》)。
湖南省长沙道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10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122万元,老板有钱三年不付想赖帐。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法院却成了软弱无能的弱势者,上门执行追讨,却遭到数十名“长沙道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强行扣下法院警车和干警。
2010年3月18日,益阳赫山区法院正式委托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对道林公司法人代表文军,执行拘留15天的裁定申请。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宁乡执行局的答复是:“找不到人”。该局某局长表示:“大家跟文军平时都认识,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
好一个“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在湖南省宁乡县法院执行局的保护伞下,难怪老板会嚣张,有钱拒付农民工122万元的工资,还不把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放在眼里。什么叫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只要看看湖南省宁乡县法院执行局这个典型范例就可以了!!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道林建筑工程公司老板想赖帐,法院完全可以司法拘留、然后起诉,可以查封道林建筑工程公司财产进行拍卖,可以通过道林建筑工程公司的开户银行,冻结其银行帐号!对数十名“长沙道林建筑工程公司员工”强行扣下法院警车和干警,可以用妨碍公务罪,进行司法拘留,或者起诉等等……
在这么多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题下,为何在一个区区老板赖帐的面前,湖南省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就如此等等束手无策呢?!在“不好意思抓”华丽转身的背后是法律的尊严受伤!这里边的的猫腻难道仅仅是“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花人家的心软”吗?难道在执行普通老百姓犯法的时候,是立竿见影和雷厉风行。因为与老板认识,就不好意思抓人,那岂不是意味着法律如同儿戏了吗……?
其实说白了;湖南省宁乡县法院执行局秉公执法的对立面是徇私枉法!“不好意思抓”的背后是欠薪农民工的眼泪和受伤的法律!“不好意思抓”的背后还有多少案例,在糊弄法律,还在糊弄我们纳税人呢?那么在宁乡县法院执行局“不好意思抓”的背后,法律的尊严又从何谈起呢……?
当法律不管熟人,而只是用来对付陌生人的时候,法律对于公平公正的维护岂不成为空话?所谓执行难的背后是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所见所闻就有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徇私枉法和枉法裁判!才会制造出无穷无尽的上访人员!!说白了;要杜绝执法部门在执行难的问题上的——不作为甚至于渎职,这才是亟须解决问题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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