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城区户外广告、店牌店招的设置越来越规范美观,城市形象和品位也因此得到有效提升,但对于沿街门楣显示屏的设置一直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未免美中不足。
近期,市城管局结合城区各临街建筑结构特点,依据《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兴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临街门楣显示屏的规范设置作出统一规定。
规定要求,临街门楣的显示屏安装位置在店招下沿内墙设置,显示屏提倡双色彩显示,原则上以红黄或红蓝色彩为主,内经高度为32厘米,特殊情况最大不得超过48厘米,外边框宽度不得超出4厘米。所有临街单位、经营网点设置门楣显示屏一律上报设置方案,经城管局审批许可后方可制作安装,目前已经设置安装的显示屏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补充申报,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整改到位。
此项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市容管理盲区,部分地段显示屏设置参差不齐、色彩单一的状况将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容貌将进一步改善和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