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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二手房交易量涨幅明显 环比上涨67.39%
发布日期:2009-12-17 来源:兴化市地税局 浏览次数:61 作者:兴化市地税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我市二手房交易量涨幅明显 环比上涨67.39%
受国家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取消影响,本月1-15日,全市二手房市场的成交154户,环比上涨67.39%,二手房“赶搭优惠末班车”集中成交现象明显。
目前我市执行的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是根据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根据政策规定到期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将由2年恢复到5年。原本房龄满2年不足5年,可以免征税费的住房交易成本将大幅增加。以一套距上次交易取得产权满三年,面积120平方米、总价50万元的普通住房为例,今年12月31日前交易过户无需缴纳营业税。明年1月1日后交易,需缴营业税50万元×5.5%=27500元。
今年以来,我市二手房交易大幅增加,今年年初至目前为止累计完成二手房交易1165户,入库营业税及附加374.49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5.45.6%和1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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