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兴化400生活网

搜索
查看: 1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市鼓励转业士官自谋职业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64

好友

2792

积分

超级版主

宅女

Rank: 8Rank: 8

铜板
2792
金币
172
在线时间
73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7-21
帖子
39128

荣誉版主勋章 杰出勋章勋章 至尊忠信勋章 原创三级勋章 将级勋章 元老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8-27 15: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市鼓励转业士官自谋职业
作者:任虹 周美慧 来自: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09-8-25 责任编辑:xwzxty



    记者从8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的全市2009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形势教育和安置形式选择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精神,我市决定从2009年冬季起,实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和推荐就业的安置办法,鼓励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在部队办理复员。
    我市通过经济补偿的办法,引导和鼓励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自谋职业补偿金基数为18600元,另按军龄每服役一年补贴2000元,城乡统一标准、统一发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对要求安排就业的转业士官,按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由市劳保局牵头,人事、民政等部门协助安排专场推荐就业招聘会,提供有关企业和介绍公益性岗位。对接收转业士官的企业(单位),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有偿安置费3万元,接收的企业(单位)确保安置的转业士官三年内不下岗。对符合转业的士官在部队办理复员,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按实际军龄每年奖励1000元。(记者 任虹 周美慧)

申明:偶所有的转贴都与本人无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在线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