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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政治责任,创新思路,推出了“法治惠民行动”的八项新举措。
“便民诉求”。在市、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分别设立矛盾纠纷诉求接待大厅和“148”诉求电话,专人接待受理。“首问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诉求,由“首问”接待受理责任人落实限时办结,并对案件调处全程负责。“免费服务”。市、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免费调处矛盾纠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落实法律援助。“上门调处”。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争议,可由受理第一责任人会同相关调解人员,进村、入企、到校上门直接调处。“就近联调”。在全市矛盾纠纷相对集中或比较突出的“热点”部门、行业、乡镇基层站所和行政村,设立调解工作室,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实行就近联合调处。“预警防范”。对涉及受害群众较多的重大矛盾隐患或带有一定有影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出预警信息和处置办法,以便应对和防范。“调解优先”。市、乡镇调处中心与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加强联系、交流和对接,对一般民事案件、轻微治安案件,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精神,落实处理。“法惠万家”。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涉及人权、物权等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土地征用、承包经营、房屋拆迁、民间借贷、企业改制、合同争议、劳动用工和教育、医疗、交通、社保、劳保、环保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矛盾纠纷相对集中和比较突出的时期,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送万家、惠百姓活动。
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8件,落实调处129件,成功调处112件,未出现因调处不力而发生的民转刑、民转非和群体性上访、越访事件。(吴春泉 祝春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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