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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目前水环境整治工作已进入验收阶段,为确保本次水环境集中整治验收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全市已通过水环境整治验收的第一批乡镇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对已通过验收乡镇境内除封闭式水产养殖水域以外的所有河道、沟塘,如水面有未打捞的1平方米以上的水花生等漂浮物,欢迎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举报一经查实,将责成有关乡镇进行整改,查实一次,扣除该乡镇市级奖励经费200元,用于奖励举报人。公示时间一周。
市水环境整治举报电话:0523-83232794。
市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3.18第一批通过水环境整治验收的乡镇名单 戴窑、合陈、戴南、张郭、荻垛、陶庄、昌荣、永丰、老圩、下圩、海南、钓鱼、大邹、沙沟、周奋、缸顾、中堡、李中、西郊、城东、西鲍、林湖、沈伦、周庄、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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