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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善 严重亏损 资不抵债 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董事长杜岳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12月10日上午,兴化市人民法院在市昭阳剧院召开兴化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市法院副院长顾进宣读了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兴民破字第2—12号]:宣告兴化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杜岳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经泰州市兴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5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万元。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即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许以数倍于银行贷款利率的高息。至法院受理本案前,该公司吸收社会自然人资金高达6.92亿元,月利率高者达10%,且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审理,市人民法院认为: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巨额亏损,并负有巨额高息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资产已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的条件。
为核清债权,2008年10月15日,法院开始通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发布公告。至本次债权人会议前,共有373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已确认262名债仅人具备债权人资格,确认债权总额897887280.9元;对13名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资格不予确认,申报总额185387400元。由于核查账目需要一定时间,管理人尚未对另外98名债权人的资格和债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
(岳丽莉 张巍巍 王燕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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