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兴化400生活网

搜索
查看: 2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市出台新规定——季节性行业也有工伤保险

[复制链接]

630

主题

0

好友

2

积分

新手上路

上将

Rank: 1

铜板
2
金币
0
在线时间
40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3-24
帖子
158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25 10: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部分季节性行业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以往很难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为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我市近日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季节性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
    据市劳保局医保中心介绍,季节性行业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每年正常生产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行业,在我市主要是脱水、麦芽、棉绒加工等行业。我市每年有近2万人从事此类工作,而且这部分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工作周期短,近几年来,工伤事故的发生数量呈上升趋势。
    季节性行业职工工伤保险费实行“定员定额征收”的办法,用人单位以每人60元的定额,一次性为参保职工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不承担工伤保险的费用,且用人单位应该在生产的上一个月,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登记时要注明生产的起止月份。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工伤保险关系不转移不变更。参保职工流动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办理参保缴费。职工经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在一月内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公死亡补助金。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经办机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另据了解,我市的工伤职工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出差在外,急诊、抢救的除外)。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参保单位或职工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在外地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这样,我市每年就会有近2万人受益于这一新政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在线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