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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经九不衰的西红柿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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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14:58 |只看该作者

[分享]《经九不衰的西红柿们》3

回到寝室的时候,罗兰的东西已经搬走了,陈冉也正准备走。看着空荡荡的宿舍,我突然抱住她大哭,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眼泪,但是一定有很多理由的。嗯,就用毕业典礼上那哥们的话,为了我们的“镀金青春”。 <BR>                  <BR>  陈冉走了。 <BR>                  <BR>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开始一遍又一遍地看那张刻着陈冉,周唯,罗兰,还有我——闵婕的笑容和声音的光盘。我们是经九不衰的F4. <BR>                  <BR>  突然发现,四年了,已经没有人我叫闵婕,我只是胖胖,可爱的胖胖,聪明的胖胖,古怪精灵的胖胖。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叫我胖胖了吧。他们会叫我什么呢,闵婕,闵小姐,闵律师,闵经理……诸如此类让人觉得寒冷的称谓。 <BR>                  <BR>  然后我又是大哭。楼道里开始有回声。曲终人散了。 <BR>                  <BR>                  <BR>  (十二) <BR>                  <BR>                  <BR>  故事还没完。 <BR>  我是多么希望故事就此告一段落啊。 <BR>                  <BR>  我不知道毕了业还算不算是西红柿了,买一年赠一个暑假吧,这个暑假里,我们还叫西红柿。 <BR>                  <BR>  我没有离开北京。因为要在北京参加司法考试,所以我租了一套房子留在北京复习,也等待研院开学。 <BR>                  <BR>  租的是两室一厅。我决定招个合租。 <BR>                  <BR>  谭乐就是看到我的小广告给我打的电话。 <BR>                  <BR>  我在大学的尾巴尖后面赶了一次时髦,招了个异性的房客。 <BR>                  <BR>  过程很简单,但是结果很浪漫。我用小广告招来了一个会武术的流浪歌手。 <BR>                  <BR>  谭乐长得很像雷宇。但是比雷宇有味道。而且他有梦想。我喜欢有梦想的男人。 <BR>                  <BR>  事到如今,我还是不能忘记雷宇。也许只是因为,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吧。 <BR>                  <BR>  谭乐搬过来的一个月里,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快乐。我们一起喝酒,谈论文学、音乐和武术。醉了的时候,他唱歌,我写字。他把他的新歌唱给我听,我拿我的小说给他看。谭乐说,胖胖,你让我心疼了,你是个迷人的魔鬼。然后我说,谭乐,你是一个真正的歌者,你在用心歌唱。 <BR>                  <BR>  终于又有人叫我胖胖了,我的眼角有泪流下来。 <BR>                  <BR>                  <BR>  (十三) <BR>                  <BR>                  <BR>  我每几天都给周唯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如果她在输液,就是小武回。小武告诉我,他很快乐,从未有过的快乐,只是有时候心痛得想死。他说,他不确定如果周唯真的走了,自己会怎么样。然后他又会在长叹一声之后说,我会好好的活着,照我的父母和周唯的父母。 <BR>                  <BR>  也许爱情只有在这种特殊时刻才更加凄美悲壮。 <BR>  平凡的生活中,人们往往容易失去爱的勇气。如果不是周唯的病,也许小武一辈子也没有胆量对他心爱的人表白,周唯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感动。 <BR>                  <BR>  有人说,历经了生死考验的爱情,最难得最伟大最神圣。其实不见得。在生死面前,爱情就像毒品,它引诱你迷惑你,因为我们心灵深处都在渴望一段“千古绝唱”,年轻的力量也足以推波助澜去成就这份美丽的梦想;而在平淡的生活里,爱情是奢侈品,我们冷静下来,考虑的东西多了,就会不知不觉地去为爱情标价,爱情是无价的,所以,我们常常觉得爱情太贵了,于是,也就总有人说,为了某某人,为了所谓的爱情太不值了。当爱情不能转化为汽车洋房美女佳肴的时候,爱情确实显得很奢侈。 <BR>                  <BR>  所以,这个世界上,拥有梦想的人不多了。在拥有梦想的人里,还有绝大多数是孩子。再剩下的部分里,还有绝大多数是女人。由此算来,拥有梦想的男人,已经屈指可数了。没有梦想的人,不但会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所以普天之下的不幸品种越来越多,幸福却越来越单一了。 <BR>                  <BR>  我是一个有梦想的女人。 <BR>  但是如果我无法遇到一个有梦想的男人,时间也会让我失去梦想的。 <BR>  这是瘟疫。 <BR>                  <BR>                  <BR>  (十四) <BR>                  <BR>                  <BR>  我最不希望见到的,就是我们四个人中有谁离开。尤其是周唯。 <BR>  可是我不希望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但不是周唯。 <BR>                  <BR>  一个下午,罗兰突然来找我,说心情不好,要到我家来玩。我在郊区,而她在市里,来一趟要折腾三个小时。不过她还是执意过来了。那天谭乐朋友的酒吧开张,他去了天津。我们两个就在家做了很多好吃的,聊了一夜的天。 <BR>                  <BR>  罗兰送给我一个特大号的Kitty,特别可爱,感动得我都要疯掉了。除了有点沉,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BR>                  <BR>  第二天,罗兰走了。我没想到,她这一去,竞会是永别。 <BR>                  <BR>  两天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了罗兰和小旭在家中酒后睡觉煤气中毒双双死亡的报道。就在我要晕倒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EMS,是罗兰给我的。 <BR>                  <BR>                  <BR>  胖胖: <BR>                  <BR>  我又怀了宋旭的孩子。可是他不想娶我了。他找了别的女人,要和我分手。 <BR>  我留不住他的心,只好把他一起带走。 <BR>  我爸妈都死了,从小寄人篱下,吃苦受累的日子,我也过够了,现在终于可以解脱了,也不必再去做人流,为我高兴吧。 <BR>  你找Kitty拆开,里面有十万块钱。五万是他给我的分手费,还有五万是我从他的卡里支出来的。你尽快想办法把钱转交给周唯。我希望她可以活下来,希望她能得到我失去的幸福。 <BR>  我会把家里布置得和意外死亡一样,请放心。如果警察找到你,你只要机灵点应该不会有问题。要保护好这些钱。我恨钱,可是我希望这些钱可是以用来救周唯的命。 <BR>  呵呵,想不到,我学了四年的法律,唯一的用武之地,就是可以知道如何用一种貌似幸福的姿态杀死我的男人和我自己。 <BR>  最后,也祝你幸福。代问陈冉好。 <BR>  我爱你们…… <BR>                  <BR>  罗兰小胖儿 <BR>                  <BR>  这个世界真是会开玩笑。 <BR>  周唯还好好地活着,可是罗兰却死了。 <BR>                  <BR>  她那么漂亮。 <BR>                  <BR>  我以为她可以成为最美丽的新娘。 <BR>                  <BR>                  <BR>  (十五) <BR>                  <BR>                  <BR>  谭乐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把一切都处理好了。 <BR>                  <BR>  一遍又一遍地看《经九不衰地西红柿们》——这是我给这张光盘取的名字。 <BR>                  <BR>  他说罗兰长得很漂亮。 <BR>                  <BR>  我哭了。 <BR>                  <BR>  他把我抱在怀里。 <BR>  他说,“胖胖,你还有我呢。” <BR>                  <BR>  “谭乐,你陪我去喝酒吧。”我说。 <BR>                  <BR>                  <BR>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醉得走不出直线了。但我还执意在路边的店里卖了一瓶啤酒拎在手里。不要易拉罐,就要瓶子。这多爽多有气派。 <BR>                  <BR>  回家的路上,穿过一条黑漆漆地胡同。 <BR>  一个男的抱着一个女人在接吻。手好象也很不安分。 <BR>  已经凌晨两点多了。静。 <BR>  听得到他们的喘息声。 <BR>  女的说,“别……别这样,你都有女朋友了,这样不好……” <BR>                  <BR>  他妈的,这叫半推半就。 <BR>                  <BR>  “可是我已经不爱她了,我和她在一起,只是可怜她。我明天就去和她说分手,宝贝……” <BR>                  <BR>  靠,这叫始乱终弃。 <BR>                  <BR>                  <BR>  我冲上去拽过那个男的就要拿酒瓶子砸他,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劲儿。 <BR>  谭乐还算清醒,伸手拉住我。 <BR>                  <BR>  那男的骂骂咧咧地,谭乐两拳加一脚就把他放倒了。还没等打,他就开始求饶。 <BR>  “操,你再他妈的嚷嚷我就把她奸了!”“只要你不打我,你想什么样都行……”谭乐火了,拳头像雨点似地落在那男人像做了面膜一样的太监脸上。在旁边不停地又喊又叫,还上去踢了两脚。 <BR>                  <BR>  那女人要往前拉谭乐,我拿起酒瓶子朝电线杆子一摔用碎瓶口顶在她脖子上,大吼,“你他妈的真贱!”她吓得气都忘了怎么喘了。 <BR>                  <BR>  要不是她哭,我准上去也打她一顿。 <BR>                  <BR>                  <BR>                  <BR>  (十六) <BR>                  <BR>                  <BR>  到家了。 <BR>                  <BR>  在我关上我的卧室门之前,谭乐已经有一只脚踏了进来。 <BR>                  <BR>  他把我抵在墙角,温柔地在我耳边呼吸。 <BR>                  <BR>  他叫我“胖胖”。 <BR>                  <BR>  然后疯狂地亲吻我。 <BR>                  <BR>  我突然意识到,也许,在这一刻,我需要他,远远胜过他需要我。 <BR>                  <BR>  于是,我紧紧地抱住了他…… <BR>                  <BR>                  <BR>  天亮的时候,我醒了,谭乐睡在我身边。他的胸膛真迷人。 <BR>                  <BR>  吻醒他,告诉他,从今天开始,我要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BR>                  <BR>  情人而已。 <BR>                  <BR>                  <BR>                  <BR>  (全文完) <BR>                  <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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