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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新《婚姻法》急死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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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9: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婚姻与财产,尤其是婚姻与房子,再次成为民间的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这几天,只要在百度搜索“新婚姻法”,先后跳出的相关搜索前五个关键词分别是“婚前财产”、“房产”、“婚后财产”、“离婚”和“婚后买房”,网民们关心的焦点仍旧围绕着“房产”和“财产”打转——“嫁房子的拜金女们,你们这下傻了吧!”“老公以后就变房东了?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儿。”“开发商乐了,以后不论男女都得买房。”

    《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出台有着什么样的社会背景?它是否真如民间理解那样,为男权助威?对于即将走入婚姻的新人,该如何处理“婚前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那些正在为分割财产打官司的离婚人群,谁的利益会得到更多的伸张?

    民间声音:丈母娘最失落,男女都成“建行”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经在媒体发布,立刻在微博上引发了热议。流传最广的是新版《失落的丈母娘》。这个曾被指责推高了房价的群体瞬间成了民众怜悯的对象,因为“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妇没份了”。

    网友“城市夜归人”说:“新的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可能会产生不公。但给被房子挤压得变形的婚恋观,留下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从今天起,不再为了房子而结婚,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

    而网民“百姓说话”站在了丈母娘角度:“8月13日起,父母买房属个人财产,儿媳没份!唉,这是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规定。”

    一片口水战中,有人起哄:“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看到新的司法解释,看来‘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说法要改变了,大家都是‘建设银行’。”

    部分丈母娘也真的着急了:这么说,我们砸锅卖铁也要给咱女儿结婚前先买套房了?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只要是她名下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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