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兴化400生活网

搜索
查看: 34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支招买房者假离婚 中介经营欠规范

[复制链接]

51

主题

0

好友

-40

积分

积分不足

铜板
-40
金币
0
在线时间
2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2-7
帖子
27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4 09: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昨天,崇文工商部门表示,近期房产调控新政出台后,一些中介公司为增加签约机会开始给买卖房屋的市民提出假离婚的“馊主意”。对此,工商部门将对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整治和相关行政指导。

昨天,崇文工商合同科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的张先生。张先生称其在前门地区拆迁时购得昌平天通苑一套经济适用房,因家人上班上学路途太远实在有些吃不消,为此看好崇文区幸福家园一套180万元小两居,并交了3万元定金。原本想通过这几年的积蓄支付首付,然后再向银行贷款就可以解决问题。

然而,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后,要买二套房首付款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贷款利率从原来基准利率的优惠八五折到基准利率的1.1倍。张先生一算,首付款从原来的72万元上升到90万元,利息更是要多支付30多万元,只得望楼兴叹。中介公司很快给张先生出了主意,让其办理假离婚,这样他或者他爱人可以无房户办理首套房屋贷款,张先生心动了。

据工商部门了解,类似张先生这样的消费者还有不少。中介公司出“馊主意”的行为屡见不鲜,其表现行为各种各样,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尽快促成消费者签约。

工商部门告诫前来咨询的张先生:为了购房而假离婚万万不可取,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定义,一旦实施“假离婚”,涉及的相关民事权利义务都将变成法定事实,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都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合同约定,若实在无法承担由于政策变化带来的负担,可以找中介公司和房主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进行调解。工商部门同时表示,出“馊主意”的中介公司应以诚信为本,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

主题

0

好友

-86

积分

积分不足

铜板
-86
金币
0
在线时间
3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1-28
帖子
402
2#
发表于 2011-1-24 13:45 |只看该作者
假的 变成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主题

0

好友

-30

积分

积分不足

铜板
-30
金币
0
在线时间
3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7-29
帖子
346
3#
发表于 2011-1-24 14:24 |只看该作者
缺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在线客服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