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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红十字会、市人事局、市安监局和市卫生局《关于广泛开展现场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布置全市卫生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
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组织的七大基本职责之一,这一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增强高危行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救护技能,降低实发事故所致意外伤害的致残、致死率,切实保护生产第一线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本次培训的重点对象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特殊行业从业人员。《意见》要求,企事业单位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救护员,规模大于500人以上的,必须配备2名以上的救护员。这些救护员需经过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证》后方可上岗。近期,以工业企业救护员为重点的培训工作将以乡镇为单位在全市统一开展,并将逐步延伸至学校、社区和各特殊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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