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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评判”助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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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08: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评判”助推作风建设
作者: 陈礼智 来自: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09-8-31 责任编辑:xwzxty



    本报讯(通讯员 陈礼智)日前,市司法局引入群众评判机制,进一步擦亮为民服务的“窗口”,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产生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大调解和法律援助职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上取得了成绩。对此,局领导班子不是沾沾自喜,而是按照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如何让群众满意”查问题、找不足,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在“窗口”建设上,该局引入群众评判机制,即部门办事作风和服务质量如何由群众评判。在操作方法上,局里将全系统分为两块:一块是大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直属机关部门,统一制作了《服务质量考评表》,列出“有无工作时间让群众等候、有无工作态度简单粗暴、有无办事不按规定、有无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等5项内容,设立“满意”与“不满意”两个等级,让每一位上门群众“打勾”,以此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另一块是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评百卷访千人”回访活动,并将回访群众的评价记入律师执业诚信档案。
    该局局长马红专说得好,只有将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使机关部门在“向谁负责”这个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上,把工作做得让群众满意。

申明:偶所有的转贴都与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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