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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深圳--走进香港' 第三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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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19: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艺术中国系列活动自举办以来,在文化部、外交部等主办单位的关怀与指导下,以2007年《相约北京—祝福奥运》第一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2008年《相约珠海—走进澳门》第二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的成功举办,以及全国30多万青少年的热情参与,为艺术中国活动的延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场展示中华艺术,传播民族文化的活动正在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相约深圳—走进香港》第三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正是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中拉开了帷幕。
艺术中国系列活动让青少年朋友们有了一个切磋技艺,展示风采,放飞梦想的舞台。也必将为推动世界和谐、传播中华文明、促进青少年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起着重要的作用。
艺术中国系列活动范围包括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台湾、澳门、韩国、日本以及东南亚等海外地区。《相约深圳—走进香港》第三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得到深圳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文化事务署,内地及东南亚多家音乐学院、音乐教授及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大力支持。

一、活动名称:
《相约深圳—走进香港》第三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

二、主办单位:
国内选拔主办单位:
外交部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
世界华人民族文化研究会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健康与文化委员会
香港世界文化艺术中心
国际交流主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国际合作单位:
丹麦新世纪文化交流中心
日本日中科学文化交流中心

三、活动地点:
深 圳-----香 港

四、承办单位:
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

五、活动宗旨:
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面向全国青少年,旨在普及,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展示当代青少年奋发进取,努力向上,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创造了璀璨的文化。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书写着她永不停息地对美好幸福的追求,展示着她永不磨灭地对民主富强的探寻。让我们相约深圳,放飞梦想,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六、活动口号:
相约深圳,走进香港
展示中华艺术,传播民族文化

七、组织机构:
(一)全国组委会成员
艺 术 顾 问:魏传统、沙欧全、闫振堂、贾作光、陈爱莲、王跃武、吕志先、罗英、申溪、欧阳中石、沈鹏、李铎、马玉涛、何宝森、陈大章、陈魏涵、姚治华、雷正民、董振堂、武春河、罗杨、王祥之、秦岭云、蔡瑞聊、于广华、殷之光、李光羲、赵申秋、穆雅丽、岳光鑫
艺 术 总 监 陈爱莲、李光羲、筱菊生 魏廷格 王惠然
组 委 会 主 任:赖祖金 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常务理事
曾延林 世界华人民族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副 主 任:张 欣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健康与文化委员会副会长
副主任兼秘书长:赵彦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副会长
副 主 任:李 彬 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副秘书长
执 行 秘 书 长:郭迎军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副秘书长
副 秘 书 长: 宛世会 赵国涛 田 勇 李 玲 王纪福 郭宝东 王艺芳 张忠才 宋 军 黄宝明 李广宇 张 涛 邹 朋 龚海彪 米 龙 吴永光 游世芳 任 超 魏 明 肖友成 葛磊 潘秀斌 张世奇
组委会联络人:罗俪芹
(二)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负责审定全国组委会组成名单;审定活动总体方案;审定承办单位及各分赛区组委会资格;审定活动协办单位资格;审定各分赛区半决赛和决赛评委的资格;监督大赛的组织程序;协调各分赛区组委会的关系;协调解决活动组织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八、比赛时间安排:
全国各选区比赛时间:2009 年3月-2009年7月8日
总决选名单上报全国最后截止时间:2009 年7月15日
全国总决选时间:2009 年7月27日---30日

九、参赛范围及要求:
全国各地区的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十、活动项目及分组:
(一)比赛项目
1、声乐类:
通俗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及演唱组合。少年组以下不分唱法,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伴奏带、服装自备。3人以上为集体节目。
2、器乐类:
(1 )民乐:古筝设单项奖,其余项目按弦乐、吹奏乐、打击乐、弹拨乐、乐队组合分类。
(2 )西洋乐:钢琴、小提琴、萨克斯、架子鼓设单项奖。其余按键盘、弦乐、管乐、打击乐、乐队组合分类。乐器由选手自备(架子鼓、钢琴、古筝由组委会提供)
3、舞蹈类: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拉丁舞、舞蹈组合、体育舞蹈。舞蹈内容不限,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
4、书画、摄影类:
(1 )书法、绘画
书法分为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绘画分为国画、西洋画、儿童画。其中,国画、书法的纸张不得小于四尺对开(110×32 厘米);水彩、水粉、儿童画的纸张为55×39厘米。
进入总决选选手需带上当地获奖作品(装裱好),同时自备笔、墨、纸、砚及毡子做现场书画比赛。
(2 )摄影
内容反映祖国面貌和大好河山、家乡,人物。照片尺寸为8-10 寸。(反转片不收)
5、语言类:
小品、朗诵、相声、曲艺,时间不超过5 分钟。
6、模特:
(1 )男子组 参赛选手自备服装:泳装、正装、便装。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
(2 )女子组 参赛选手自备服装:泳装、正装、便装、礼服。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
(3 )少年组以下不分组,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
7、戏曲:
戏曲分为京剧、地方戏两种。自备服装、伴奏。时间不超过5 分钟。
8、武术、跆拳道:
表演时间不超过3 分钟(集体节目不限时间),服装、器械选手自带。
(二)组别设置
学 前 组:3 — 6岁(2006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儿A 组:7 — 9 岁(2002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儿B 组:10 —12 岁(1999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年A 组:13 —15 岁(1996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年B 组:16 —18岁(1993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青 年 组:19 —28 岁(1990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特 邀 组:29岁以上 (1980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三)本次决选特邀组设专业组、业余组

十一、评审工作:
(一)评委
分赛区评委由分赛区组委会聘请,各项目评委人数在3 人以上,评委必须具备二级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全国大赛的半决赛、总决赛评委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项目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评委必须具备高级专业职称资格。
为了确保活动的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由全国组委会邀请有关人士组成督查组,对评委的打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审查。督查组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评委进行现场解答,并要求组委会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十二、运作方式:
1、通过媒体,做广泛的宣传,在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中国书画报、中外艺术交流杂志、美术报、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等专业报刊做宣传,中华少儿艺术网、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网、国家美术网、中国艺术大赛网、中国中外文化网、新浪网、文学网等网络媒体相互配合;
2、通过各地区的文化宫、群艺馆、文化馆、各种培训机构组织青少年进行培训、展示、交流,达到普及发展艺术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也可以各省、市地区以初选、复选的选拔模式开展。历届全国艺术类比赛中获金、银、铜奖的选手或集体节目,地区组委会可直接推选入围全国风采展示交流大会。
3、运作时间为 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活动准备阶段(2009年2月20日—3月10日)全国组委会完成活动整体执行方案等相关文件,统一制作活动实施细则。
各地选拔阶段(2009年2月30日—2009年7月8日)各省、市成立组委会。组织宣传、报名及初选、复选等工作。确定参加全国总评审人员名单,以各类、各项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为主要推选对象,上报组委会。
全国选拔阶段(2009年7-8月) 2009年7-8月为全国总审查活动时间。
4、本次活动亮点:
国际交流:发现培养有潜质艺术人才与艺术新星,组成中华青少年艺术团,参与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已经在进行的中韩国际青少年艺术节、中日少年儿童艺术交流、中法文化艺术节;
倡导参与:组织青少年艺术研讨,鼓励他们发表对艺术发展的看法与建议,并组织艺术专家授课,文艺汇演;
春节晚会:全国总决赛获得金奖选手可直接邀请参加2010年唱响春天全国青少年春节联欢晚会;
六一晚会:全国总决赛获奖选手可邀请参加2010年六一联欢晚会

十三、全国奖项设立:
(一)选手个人奖项
1、设立金奖 、银奖、铜奖、优秀奖
2、设立艺术中国十佳奖、艺术中国人才奖;
2、设立艺术中国形象代言人
(二)教师奖项
为获得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艺术中国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组织奖
为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
以上全国奖项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证书、奖牌或奖杯。

十四、获奖选手权力:
凡参加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的优秀选手,均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除了获得荣誉证书外,还将享受以下待遇:
(1)优秀获奖选手将参加中华青少年艺术团优秀节目展演电视晚会及汇报演出。
(2)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知名艺术家与获奖选手合影留念,各分赛区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将单独与有关领导、知名艺术家合影留念。
(3)组委会推荐参与由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和世界华人民族文化研究会、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及中影视集团联合拍摄的百集儿童电视剧《生命伞》的拍摄。
(4)签约中华青少年艺术团成为正式团员,艺术团培训部将对其进行正规系统的专业培训,优先为签约艺员提供展示舞台。
(5)由组委会负责推荐到世界或中国、港、澳地区高等艺术院校学习或推荐到有关艺术团体及电影、电视剧组工作。
(6)部分优秀选手将参加由主办单位组织,由接待国家的华侨、华人、华商负责接待在国外的吃、住、行的《华韵》主题系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已确定的国家地区:马来西亚、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2010 年7月赴新加坡、2009年8月赴欧洲、2009年10月赴韩国,10月赴日本。

十五、报名办法:
1、本手册所附报名表可复印使用,参评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及由全国总组委会制定的协议书,凡不签定协议的选手,一律谢绝参加全国总评审。
2、凡在全国性各类艺术大赛或艺术选拔活动中获得全国特别金奖、金奖和前三名的选手,可免于参加省内评选,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总评选活动。
3、在各省、市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学校、培训中心、青少年宫等,可以按活动要求独立选拔,组队参赛。
4、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并详细填写报名表。全国总评审的选手需交三张不同的艺术照和生活照,所交照片不予退还,供组委会存档、备案、推荐。

十六、注意事项:进入全国总评选的选手及陪同人员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旅游L签证的选手及家长过关费用自理。

十七:全国组委会:
电话:010---65561966 65569422
传真:010---655694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城市广场1号楼7 A
邮编:100025
邮箱:2008yszg@163.com
联系人:郭老师 罗老师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以上相关日程如有变动,以全国组委会变更通知为准。
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
辽宁赛区的初赛、复赛均自选曲目,单项不超过3分钟,集体不超过5分钟。
参赛选手所需的服装、乐器、伴奏带(CD或VCD)均自备,大赛组委会只提供钢琴。
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详细填写报名表。
交纳报名费:单项:初赛复赛各100元,组合:初赛复赛各80元。
辽宁赛区组委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04巷8-1
组委会电话:024-23894125        1359141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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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19:51 |只看该作者
江苏赛区报名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72号三楼
前沿艺术学校
艺术培训051184404222招生热线8881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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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6 16:2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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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19: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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