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兴化400生活网

搜索
查看: 39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债务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如何讨债

[复制链接]

301

主题

13

好友

249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铜板
2496
金币
5
在线时间
150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21
帖子
1039

杰出勋章勋章 版主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12 15: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债务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如何讨债

41

主题

237

好友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铜板
11302
金币
1
在线时间
793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9-24
帖子
11136
2#
发表于 2008-11-12 15:22 |只看该作者
讨不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1

主题

13

好友

249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铜板
2496
金币
5
在线时间
150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0-21
帖子
1039

杰出勋章勋章 版主勋章

3#
发表于 2008-11-13 08:21 |只看该作者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