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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中华慈善总会视敏儿童弱视救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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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4: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江苏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中华慈善总会视敏儿童弱视救助项目”的通知》,计划用5年时间帮助全国2万名孤儿和贫困家庭的弱视儿童恢复视力。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中华慈善总会拟在我省先期开展此项工作,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我市城乡范围内12周岁以下,患有弱视的孤儿及低保家庭儿童。
二、申报申程
    符合条件对象携户口簿、孤儿证或低保证、医院诊断证明到市慈善总会项目部填报《受助儿童申请表》。
三、时间
    此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7日。
    特此通知。
                                                    兴化市慈善总会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市慈善总会项目部(市民政局低保科)电话:83256602
相关知识链接
    弱视,是指眼部无器质性病变,远视力(矫正视力)<0.8。根据各地发布的儿童弱视流行病学统计,我国不同地区儿童弱视发病比例一般为4%-6%,即在我国3亿儿童中,大约有1200万-1500万弱视儿童。传统医疗机构对弱视治疗手段主要采用配镜及遮盖方式,但这种方法的最佳年龄段是在6周岁前实施,如果弱视儿童是在6周岁后发现,则治愈机率为12%左右,年龄如超过12周岁,则治愈机率仅为2%-5%。众多偏远及贫困家庭的儿童,常常因发现过晚或经济原因造成终生视力残障,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巨大影响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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