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400生活网
标题:
版主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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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家→冬冬
时间:
2008-1-29 19:03
标题:
版主管理规则
1、版主的权利和义务是:①维护各自的板块的讨论秩序;②引导、参与成员积极健康的讨论;③对论坛及板块的优化提出建议;
2、发现违反“论坛讨论规则”的帖子,版主应及时删除帖子,进行违规惩罚,并视情节选择是否报告给论坛管理员;
3、发现违反“ID及个人信息设定规则”的用户,版主应及时报告论坛管理员;
4、发现与本版讨论方向不一致的帖子,版主应将该帖转移到相关的板块;如板块与之对应,则转移到“灌水版”;
5、发现内容精良、讨论热烈的帖子,版主应将其加为精华帖;对特别优秀的帖子,或是引导讨论方向的帖子可一定时期内将其置顶;
6、版主应做表率遵守各项论坛规则,保持较高的登陆次数和发帖量,否则无法有效维护讨论秩序、引导讨论;
7、版主可根据需要自制定板块规则,板块规则不得与论坛规则相冲突,否则有冲突的板块规则条款自动失效;版主应提醒相关用户注意规则的变化情况。
8、欢迎版主监督论坛管理员的行为,并对论坛改革提出建议;吸收特别优秀的高级用户以上级别的会员加入社区管理层!
9、如果版主的有下列行为,将取消其版主资格:
超过一个月没有在所负责的板块发表主题帖子(注意是主题而不是回复);
发帖敷衍了事,粗制滥造;
只发帖子而不履行所在板块的管理职责;
版主自己以身试法,违反论坛讨论规则;
用户对斑竹强烈投诉;
-------所有用户均有资格监督版主行为是否合规。
作者:
追风
时间:
2008-1-29 21:16
9、如果版主的有下列行为,将取消其版主资格:
超过一个月没有在所负责的板块发表主题帖子(注意是主题而不是回复);
发帖敷衍了事,粗制滥造;
只发帖子而不履行所在板块的管理职责;
版主自己以身试法,违反论坛讨论规则;
用户对斑竹强烈投诉;
-------所有用户均有资格监督版主行为是否合规。
作者:
缘分有缘
时间:
2008-4-14 23:19
什么时候让我也做个版主????
作者:
海洋星
时间:
2008-4-14 23: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窗里窗外
时间:
2008-6-1 17:30
规矩不少!
海洋也在啊
作者:
窗里窗外
时间:
2008-6-1 17:31
怪不到在兴论看不到"银泰的海边了"
原来他是400的超版'严家东东"
作者:
ё淚⒈鏃°
时间:
2008-6-1 17:41
。。。
作者:
ё淚⒈鏃°
时间:
2008-6-1 17:43
9、如果版主的有下列行为,将取消其版主资格:
超过一个月没有在所负责的板块发表主题帖子(注意是主题而不是回复);
发帖敷衍了事,粗制滥造;
只发帖子而不履行所在板块的管理职责;
版主自己以身试法,违反论坛讨论规则;
用户对斑竹强烈投诉;
-------所有用户均有资格监督版主行为是否合规。
支持。
作者:
無花果
时间:
2008-6-1 17:48
。
3L和4L,你们经常发很水的贴。
作者:
严家→冬冬
时间:
2008-6-1 17:49
原帖由
窗里窗外
于 2008-6-1 17:31 发表
怪不到在兴论看不到"银泰的海边了"
原来他是400的超版'严家东东"
呵呵,有空多来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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