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借 <U> 普通相机 </U>或 <U>数码相机一部 </U>( 限兴化本地)</P><
>借用时间(4天后还 可以给您50作为租金 如果您不要钱 我可以帮您一个忙作为补偿)</P><
> 如您不放心. 我可以再给您100作为押金.(等用完了 无磨损的情况下你必须将100还给我)</P><
>联系人:臧圣 电话15952656795 </P><
> 有的朋友请速度来电 或 信息联系<HR><HR></P><
><BR>此条信息只在 2007年6月29日 下午 2点以前有效. </P>| 欢迎光临 兴化400生活网 (http://wenhui.vc7.cc/)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