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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检察院首开不捕案件听证会 [打印本页]

作者: 发布水手    时间: 2005-7-15 09:22
标题: 检察院首开不捕案件听证会
<FONT size=5>纠集十多人聚众斗殴,按理说应负刑事责任。可7月7日下午,兴化检察院却召开了一起不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对聚众斗殴的纠集者孙某酌情免于刑事处罚,这在泰州地区尚属首次。<BR>去年3月23日晚,孙某纠集十多人在城区与对方聚众斗殴,造成双方两人受伤。今年6月7日,孙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BR>鉴于孙某无前科劣迹,在斗殴过程中又两次抢刀制止了事态的扩大,市检察院对捕与不捕孙某,想听听社会各界的意见,7月7日下午,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人员,召开了不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BR>大家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几年来一直经营饭店,为10多位下岗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对社会作出了一定贡献,并且有固定住所,不足以发生社会危害性。最后,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大家的一致意见,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9条有关规定,认为对孙某无逮捕必要。</FONT>
作者: rossini    时间: 2005-7-15 12:44
肯定用钱了,黑暗
作者: j761    时间: 2005-7-20 22:29
<FONT size=4>十功不应抵一过,该逮捕的还是要逮捕</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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