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段新闻,内容是这样的:</P><
>一户人家由于养不起家中刚生不久的女孩,将她送给邻村人家,后来女孩由于喝了劣质奶粉不幸夭折。后来两家由于厂家的赔偿金问题起了争执,生父母与养父母都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赔偿金。后来生父母得到了赔偿金。理由是当时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法律上不承认领养。</P><
>我想说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不是真的牢不可破。很明显的,不懂罚的在懂法的人面前就占了很大便宜,而懂法的人在中国又只占很小的一部分。</P><
>不懂法,很大程度上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与经济又很大关系。中国的二元结构明显,法律上应该很相似。对与那部分人,他们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学法的权利,却一直在法律里生活着,很容易吃亏。</P><
>常常听说普法,却没见多少动作,至少在高中以前的教育里面极少见。</P><
>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是应该多做些什么。</P>
>其实在我看来懂不懂法不重要,只不过是吃点亏而已(仅限于此事)。那一对夫妇真枉了做人父母!这钱他们用着就这么心安! 卖了女儿一条命的钱!!</P>
>法很重要</P><
>当你在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时候就明白的</P><
>吃点小亏?有时候命都能送在上面</P><
>当然</P><
>我也强烈谴责那对夫妇</P>
>无论哪个时期的法律某种程度上讲都会有缺陷的,正是有了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人,我们的法律才会不断健全。</P><
>对于那些道德法律上犯了法的人,我们鄙视!</P>
>这种事见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P><
>何必如此大动肝火呢?国人的素质就是如此的——因为他们大多数生活在温饱的边缘</P>| 欢迎光临 兴化400生活网 (http://wenhui.vc7.cc/)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