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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混车再酿惨剧,老汉当场毙命 [打印本页]

作者: 0距离    时间: 2012-9-28 20:23
标题: 商混车再酿惨剧,老汉当场毙命
本帖最后由 0距离 于 2012-9-28 20:27 编辑

       28日晚7:30左右,电信局十字路口,一商混车将一自行车压在车轮下,再酿惨剧。乘坐自行车的是一对老年夫妇。老汉当场毙命,假牙蹦到了路边。老妇人泣不成声,晕死过去。群众围观者众。交通一度拥堵。交通 jing cha立即赶到及时疏导,勘察事故现场。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老年夫妇接走。

    商混车在兴化一再酿惨剧,整治商混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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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百事通    时间: 2012-9-28 20:33
这不 是  照样会所 门口吗

作者: 上帝不哭    时间: 2012-9-28 20:34
看不清······
征服绝对要关注
作者: 习惯、成自然!    时间: 2012-9-28 20:37
又是这个破车,开车的B眼瞎个,为老夫妻感到痛心,愿老爷爷一路走好
作者: wugq8887    时间: 2012-9-28 20:51
这种吊车我见了直接闪远!全是职业杀手
作者: 3264539    时间: 2012-9-28 20:53
紧插又有油水捞了!
作者: 钓鱼翁    时间: 2012-9-28 21:06
商混车=杀手
作者: 猴哥    时间: 2012-9-28 21:14
吓人呀!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9-28 21:14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能够排除有自杀嫌疑!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9-28 21:17
年龄大了!自以为汽车不敢撞你!缺乏交通意识!死有余辜!
作者: 1078225261    时间: 2012-9-28 21:23
在兴化开车和过马路一定要注意四面八方的车辆,一点也不能马虎。
作者: QQ86918583    时间: 2012-9-28 21:35
习惯、成自然! 发表于 2012-9-28 20:37
又是这个破车,开车的B眼瞎个,为老夫妻感到痛心,愿老爷爷一路走好

弄得不好 就是骑自行车的  闯红灯 造成的
作者: QQ86918583    时间: 2012-9-28 21:37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7
年龄大了!自以为汽车不敢撞你!缺乏交通意识!死有余辜!

我也觉得是这样   鄙视那些无视交通规则的人  我想10有8  9肯定是自行车闯红灯造成此悲剧    要不然商混车不可能撞红灯 去罚这200块
作者: 兴化市宇琴百货    时间: 2012-9-28 21:53
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关系你,我,他!
作者: 人在江湖2012    时间: 2012-9-28 22:06
危险啊
作者: 通灵教主    时间: 2012-9-28 22:20
阿 弥  陀 佛      愿 佛  光 普 渡  老 汉  往  生 净  土
作者: 通灵教主    时间: 2012-9-28 22:20
本帖最后由 兴化市宇琴百货 于 2012-9-29 08:33 编辑

          ‘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
‘能于三界狱,勉出诸众生。’即劝三界诸有情莫以三界为安。。。。
作者: HOLD住    时间: 2012-9-28 22:34
看到绿灯混凝土车应该是正常行驶,老人应该闯了红灯,不谈论谁对谁错,哎。悲剧!!!
作者: 1362532311    时间: 2012-9-28 22:40
那B车。。。出事的种是它
作者: 就像浮云一样    时间: 2012-9-28 23:03
自行车还带人已经很少见了,现在都电动了

作者: 作风好    时间: 2012-9-28 23:20
这种车重来没有看到减速慢行的,都是急驰而过,JJ队要办学习班集体开课。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8 23:40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7
年龄大了!自以为汽车不敢撞你!缺乏交通意识!死有余辜!

没素质的才会说出这样话,假如是你亲娘亲老子你还会这样说吗?
作者: 我只在乎你    时间: 2012-9-29 00:17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7
年龄大了!自以为汽车不敢撞你!缺乏交通意识!死有余辜!

哎,兴化交通挺乱的
作者: a3252810    时间: 2012-9-29 01:25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7
年龄大了!自以为汽车不敢撞你!缺乏交通意识!死有余辜!

你没闯过红灯吗?你知道当时情况吗??别乱说,是这个商混看见快要红灯了 速度加快了,dong ????? 这些商混就是一些杀手,我平时看到这些车,我就避开的远远的。
作者: a3252810    时间: 2012-9-29 01:31
闯红灯的却不好,我也闯过红灯,但不至于像楼上所说的死有余辜吧? 难道十字路口不应该速度慢一点吗??开这些车的人就知道快点到达目的地多拿一点钱,完全不顾别人的生命
作者: mengwenbin110    时间: 2012-9-29 01:35
这个车子 ,市区是开着玩啊, 我看到了都是远远的躲着,以后看到这车比警车还牛的,警车还有开警笛的,这车开起来直接要让道的!!
作者: 楚水风采    时间: 2012-9-29 04:17
仔细调查吧  
作者: 兴化小陈    时间: 2012-9-29 07:39
逝者安息,交通安全时刻放在心里
作者: youhuan    时间: 2012-9-29 08:39
悲剧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9-29 08:55
一家之煮 发表于 2012-9-28 23:40
没素质的才会说出这样话,假如是你亲娘亲老子你还会这样说吗?

撞红灯应该服全责。交通规则人人都要遵守!你不怕死就让你亲娘亲老子去撞红灯吧!
作者: 为自己而奋斗    时间: 2012-9-29 09:19
像这种车就不该在市区走,尼玛 市区的马路都是被这种车压坏的
作者: 萝莉控达人    时间: 2012-9-29 09:30
飞雪 发表于 2012-9-29 08:55
撞红灯应该服全责。交通规则人人都要遵守!你不怕死就让你亲娘亲老子去撞红灯吧!

按理来说,确实不遵守交通规则是他个人的不是,但是,死者已矣,话还是不要说的这么刻薄的好,应该觉得惋惜,如果他遵守交通规则,也许就没有这样的事情了~另外,混凝土车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家有目共睹,过红绿灯,人行横道,不管是不是在绿灯,都应该减速慢行,所以说,不管怎么说,混凝土车还是有过失的!~
作者: 思念如茵    时间: 2012-9-29 09:41
看到那种车,心里有恐惧,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作者: 张其    时间: 2012-9-29 10:33
通灵教主 发表于 2012-9-28 22:20
‘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
‘能于三界狱,勉出诸众生。’即劝三界诸有情莫 ...

这个老哥,说的什么呀,,你会扶语啊。我看不明白,,实在不明白,,你的工付实在他深了,,哦不明白
作者: 张大米    时间: 2012-9-29 10:37
太可怜了
作者: 5399177    时间: 2012-9-29 10:48
通灵教主 发表于 2012-9-28 22:20
‘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
‘能于三界狱,勉出诸众生。’即劝三界诸有情莫 ...

兄弟讲的是梵语吗?佛门高僧啊!
作者: 临伊近城    时间: 2012-9-29 11:14
混车太霸道了
作者: 剑气如霜    时间: 2012-9-29 11:54
      昭阳会所的红绿灯是直行、左拐、右拐的。如果商混车没有闯红灯,直行、右拐弯或者左拐的话,驶入东边的路口,说明老头没有闯红灯。那么商混车全责~~
      如果商混车是从西向东的话,老头才是闯红灯。希望楼下有目击者~~透露下商混车是什么行驶方向.
作者: 小妖朱朱    时间: 2012-9-29 12:29
不说谁的责任与过错了,

就商混搅拌车而言——“路虎”

小妖及行人避而不及的路霸

时间加速度等于金钱

兴西公路半路程一吵再吵

司机素质,金钱力量  百姓脚下路——全疯了!
作者: 江淮    时间: 2012-9-29 12:40
这是城区商混的第三次重大事故了吧?
作者: 小妖朱朱    时间: 2012-9-29 12:46
通灵教主 发表于 2012-9-28 22:20
‘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
‘能于三界狱,勉出诸众生。’即劝三界诸有情莫 ...

你的天主教语救不了生者和死者!

充其量只是安慰一些悲孤的灵魂!

生活里小丑的面具带着水中的花朵!

通灵教主应该引导人如何只在乎心灵一物

这样教会就在教主的手中人生就从此改写了!

                               ——笑的鼻涕都流出来了!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05
飞雪 发表于 2012-9-29 08:55
撞红灯应该服全责。交通规则人人都要遵守!你不怕死就让你亲娘亲老子去撞红灯吧!

你可能撞过或者遇到过这样的事,所以对被撞的甚至死去的人怀恨在心,人都死了也不至于说出"死有余辜"那么惨毒的话,哪说的是人话啊,无语~```素质差的人真拿他没办法~``````````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07
萝莉控达人 发表于 2012-9-29 09:30
按理来说,确实不遵守交通规则是他个人的不是,但是,死者已矣,话还是不要说的这么刻薄的好,应该觉得惋 ...

对头!严重支持!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9-29 13:10
一家之煮 发表于 2012-9-29 13:07
对头!严重支持!

没有这些血淋淋的教训。你们不会清醒的认识交通法规。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9-29 13:17
一家之煮 发表于 2012-9-29 13:07
对头!严重支持!

混凝土车违章保险公司倒霉。老汉违章葬送生命!太不值了!难道就在乎这几秒钟吗?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23
飞雪 发表于 2012-9-29 13:10
没有这些血淋淋的教训。你们不会清醒的认识交通法规。

准确的讲你我应该对交通法规都略知一 二的,你统计过没有全国一年有多少儿童和老人死于商混出轮下的?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27
飞雪 发表于 2012-9-29 13:17
混凝土车违章保险公司倒霉。老汉违章葬送生命!太不值了!难道就在乎这几秒钟吗?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赞同这个说法,在怎么说什么是老人知道吗?老汗不可能拿自己一条鲜活的生命开玩笑!
作者: 楚水流长    时间: 2012-9-29 13:42
安全警钟长鸣!
作者: 大海110    时间: 2012-9-29 13:42
要过节了,出事真可怜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43
临伊近城 发表于 2012-9-29 11:14
混车太霸道了

对滴!同感!
作者: 楚水流长    时间: 2012-9-29 13:46
大海110 发表于 2012-9-29 13:42
要过节了,出事真可怜

太悲剧了!
作者: 楚水流长    时间: 2012-9-29 13:46
这个商混车咋整治捏?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48
飞雪 发表于 2012-9-29 08:55
撞红灯应该服全责。交通规则人人都要遵守!你不怕死就让你亲娘亲老子去撞红灯吧!

刘女士 13775775568.
   啊?????真不敢相信是位女士,佩服!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52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4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能够排除有自杀嫌疑!

不能够排除有自杀嫌疑! 不得命额洼,才望见滴这个回贴,哎~``````真替老汗叫屈~`死就死了吧,还被说成自杀,拐乖,好象有点变态.
作者: 一家之煮    时间: 2012-9-29 13:54
QQ86918583 发表于 2012-9-28 21:37
我也觉得是这样   鄙视那些无视交通规则的人  我想10有8  9肯定是自行车闯红灯造成此悲剧    要不然商混车 ...

NNDX,又是一个傻冒~~~~~~哈哈
作者: 楚水流长    时间: 2012-9-29 13:58
好怕怕哦
作者: 楚水流长    时间: 2012-9-29 13:59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4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能够排除有自杀嫌疑!

咋这样说捏
作者: 张大米    时间: 2012-9-29 15:27
飞雪 发表于 2012-9-28 21:14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不能够排除有自杀嫌疑!

太不厚道了吧
作者: 张大米    时间: 2012-9-29 15:29
强烈要求JJ管起来
作者: 0距离    时间: 2012-9-29 15:30
张大米 发表于 2012-9-29 15:29
强烈要求JJ管起来

应该制定周密的整治管理措施!
作者: 0距离    时间: 2012-9-29 15:39
百事通 发表于 2012-9-28 20:33
这不 是  照样会所 门口吗

是那儿,会馆东边一点点
作者: 0距离    时间: 2012-9-29 15:40
1078225261 发表于 2012-9-28 21:23
在兴化开车和过马路一定要注意四面八方的车辆,一点也不能马虎。

是要多加小心
作者: 二货青年    时间: 2012-9-29 16:02
大家要淡定!不要不清事实就说谁的错!不过我发现,兴化的人民确实没啥安全意识,那个红灯是瞎撞,那个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都分不清的!!!
作者: 江淮    时间: 2012-9-29 19:06
张大米 发表于 2012-9-29 15:29
强烈要求JJ管起来

是啊
作者: 江淮    时间: 2012-9-29 19:07
小妖朱朱 发表于 2012-9-29 12:46
你的天主教语救不了生者和死者!

充其量只是安慰一些悲孤的灵魂!

感冒了啊  哈哈
作者: 江淮    时间: 2012-9-29 19:08
双节期间,回乡探亲的车流增多,交通安全必须要牢记!!!!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12-9-29 19:08
又一惨剧
作者: 钏子    时间: 2012-9-29 20:11
怎么不换一下啊!撞你老爸不就好了
作者: 悬崖撒手    时间: 2012-9-29 20:45
遇到混凝土车请离远点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9-30 13:17
张大米 发表于 2012-9-29 15:27
太不厚道了吧

一点不为保险公司着想!
作者: hanxingjun13357    时间: 2012-10-1 23:04
兴化这个交通不是一天两天了  跟兴化的历史一样  源远流长

作者: 0距离    时间: 2012-10-1 23:16
hanxingjun13357 发表于 2012-10-1 23:04
兴化这个交通不是一天两天了  跟兴化的历史一样  源远流长

跟兴化历史不是一个档次
作者: 会计培训    时间: 2012-10-2 10:21
兴化人的交通意识值得深思
作者: 飞过海1    时间: 2012-10-2 12:34
9楼有道理,机非分道,非机动车走上机动车道,已做好找死的准备,怨不得人。
作者: wakuxi    时间: 2012-10-2 20:29
商混就不应该在主城区上路。。。麻痹
作者: 红红种羊场    时间: 2012-10-2 20:46

作者: 小徫    时间: 2012-10-2 21:08
饿饿饿饿饿饿饿饿饿饿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2-10-3 08:18
悲惨
作者: xhyzycj    时间: 2012-10-3 23:25
飞过海1 发表于 2012-10-2 12:34
9楼有道理,机非分道,非机动车走上机动车道,已做好找死的准备,怨不得人。

道理是这样,但是无人性了。1999年沈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无违章行为的,行人负全部责任”,这被称为“撞了白撞”。2000年国内20余城市相继推出“撞了白撞”条例。但因不人性化取消了,后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无责也赔虽说对机动车一方不公平,但更好地保护了交通中弱势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
作者: 北胡    时间: 2012-10-4 13:49
人都死了  · ·再有什么错也不至于时候还被一些人说的不值一文撒 · ·突然就发现400上好多二比一样的畜生 ··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2-10-5 10:39
各人观念不同!论坛本来就是各抒己见!人生攻击的人!下一个死的就是它!
作者: 戴蓉蓉    时间: 2012-10-5 12:01
还以为志峰商混滴
作者: 戴蓉蓉    时间: 2012-10-5 12:04
在怎么样  看到年纪大一点的爷爷奶奶应该让着他们一点嘛  看到你们这些商混车我就停下来了 你们转弯从不减速!!
作者: 张大米    时间: 2012-10-6 10:27
可怜的人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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