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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大家尽量以和谐为主。 [打印本页]

作者: 千寻布玛    时间: 2005-4-3 11:13
标题: 请大家尽量以和谐为主。
<>请大家注意言语,请以和谐为主,论坛毕竟不是菜市场啊。</P><>之前的不算,从现在起,如有发现再有言语攻击的,发信息警告两次,第三次直接关监狱。</P><>我并不想关任何一个人,请大家配合,谢谢。</P><>&nbsp;<>有骂人内容的帖子或回帖,轻的我改下,不能改的直接删掉。</P><p>[此帖子已被 千寻布玛 在 2005-4-4 19:40:21 编辑过]
作者: 千寻布玛    时间: 2005-4-3 11:17
<>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可以帮你们联系管理员解决。</P><>论坛是给大家提建议,交流心得的地方,并不是吵架的地方。</P><>&nbsp;</P><>&nbsp;</P><>&nbsp;</P><>&nbsp;</P><>&nbsp;</P><>&nbsp;</P><>&nbsp;</P><>我现在很少进游戏,进去也仅仅是看看而已,当我是朋友的谢谢了,不当我是朋友的可以继续PK我,基本上可以秒;之前我也有在游戏骂过你们,对不起了,以后不会了。</P>
作者: 凤舞天涯    时间: 2005-4-3 13:41
别关我,我是良民
作者: 美女    时间: 2005-4-3 16:20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千寻布玛</B> 发表于 <I>2005-4-3 11:13:07</I> :<BR><>请大家注意言语,请以和谐为主,论坛毕竟不是菜市场啊。</P><>之前的不算,从现在起,如有发现再有言语攻击的,发信息警告两次,第三次直接关监狱。</P><>我并不想关任何一个人,请大家配合,谢谢。</P><>[此帖子已被 千寻布玛 在 2005-4-3 11:22:12 编辑过] <HR></BLOCKQUOTE>生杀大权都被你抓住了,群众可得吃苦了!偶系一贯的立场,走自己的路谁想删就删吧!
作者: 千寻布玛    时间: 2005-4-3 17:33
并没有限制言论自由,但请不要言语攻击。
作者: 變變變    时间: 2005-4-3 17:58
<>顶你&nbsp; 老玛</P>
作者: asd110    时间: 2005-4-4 10:54
<>顶!!!</P><>非常赞成你的观点!!!</P>
作者: 沙漠狐    时间: 2005-4-4 13:33
<>说得对</P><>有什么好骂的啊!真有胆子的话来真人PK 啊,只会骂人,中国人的耻辱</P>
作者: 變變變    时间: 2005-4-4 23:14
<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26.gif"><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26.gif"><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26.gif"><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26.gif"><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26.gif">
作者: 天使懒惰    时间: 2005-4-6 23:52
<>文化教育这东西!当都教育各位很多年了!为什么还是这么没觉悟啊!</P><>我的希望:大家都能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47.gif"></P>
作者: 變變變    时间: 2005-4-10 16:27
<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29.gif">b4楼上的
作者: 雪@_@    时间: 2005-4-15 17:57
卡卡卡卡 SF啊死了啊
作者: 雷霆战警    时间: 2005-4-21 12:25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美女</B> 发表于 <I>2005-4-3 16:20:26</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千寻布玛</B> 发表于 <I>2005-4-3 11:13:07</I> :<BR><>请大家注意言语,请以和谐为主,论坛毕竟不是菜市场啊。</P><>之前的不算,从现在起,如有发现再有言语攻击的,发信息警告两次,第三次直接关监狱。</P><>我并不想关任何一个人,请大家配合,谢谢。</P><>[此帖子已被 千寻布玛 在 2005-4-3 11:22:12 编辑过] <HR></BLOCKQUOTE>生杀大权都被你抓住了,群众可得吃苦了!偶系一贯的立场,走自己的路谁想删就删吧! <HR></BLOCKQUOTE>我赞成你的说发``双手双脚的赞成
作者: 苦行僧    时间: 2005-4-22 10:26
做任何事都得遵守游戏规则,论坛也有论坛的规则,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幽幽公主    时间: 2005-4-22 23:05
不会和谐了,除非关了.哈哈
作者: 舟舟    时间: 2005-4-23 05:07
好的论坛,就应该有严厉的规则。
作者: 幽幽公主    时间: 2005-4-23 18:22
这里是灌水区哦
作者: 传说中的刺客    时间: 2005-4-27 23:33
创造一个新的文明 社会,当然更会让我们欧阳家族永往直前,越来越大,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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