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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乐.下辈子我们能记得彼此 [打印本页]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19
标题: 乐.下辈子我们能记得彼此
——以为有一天你会陪在我身边,但那一天对我来说,是多么的遥远。<BR><BR>总是有太多的无奈。我的不安与你的胆怯,我在南你在北,你的矛盾与我的迁就,在预示某些结局。如果有缘牵手,我一定不会随随便便就放开手。但既然没有牵手,为什么还要强求?<BR><BR>我该不该这样痴痴想着你?<BR><BR>有人说爱情是一场戏,那么剧终才是最重要的压轴戏。爱的最大价值在于,你爱的人让你觉得爱的有价值,付出有意义。<BR><BR>我不知道,直到有一天,你告诉我,你最爱听的歌是《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说,我的最爱是《约定》,你说,那我们约定,奈何桥上不要喝孟婆汤,黄泉路上也不要放手,这样,下辈子我们还能记得彼此,好吗?<BR><BR>我无语而有泪:下辈子我一定要记得你,如果可以,我们再相爱……<BR><BR>原来,我的付出是有价值的。<BR><p>[此帖子已被 纾儿 在 2005-3-29 15:19:50 编辑过]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22
<><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938f7 size=4>如果可以我只要我们在一起</FONT></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938f7 size=4>如果不可以</FONT></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938f7 size=4>那我们不喝迷魂汤</FONT></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938f7 size=4>因为下辈我要我们彼此记得</FONT></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26
迷魂汤是什么东西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27
可能喝过的人才知道是什么东西!
作者: 快乐女孩    时间: 2005-3-29 15:29
为什么要等到下辈子,而不是抓住这辈子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31
迷魂汤,好象春药的样子。。。<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18.gif">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31
这辈子或许已是无缘!
作者: 未央    时间: 2005-3-29 15:31
<>其实空间的距离并不是距离。。。</P><>如果真心相爱,不会在乎那些的。</P><>下辈子已不是这辈子的你们了,珍惜现在吧。</P>
作者: 快乐女孩    时间: 2005-3-29 15:33
缘分只是一种托词,关键在于你们自己。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33
爱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33
<>人就只有一辈子</P><>唯一的一辈子别留下遗憾</P><>下辈子是懒惰的人的借口</P><>其实不管是谁</P><>都因该很清楚</P><>根本没有下辈子</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37
下辈子或许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吧!
作者: 未央    时间: 2005-3-29 15:40
<>难道不是相爱吗?</P><>如果是,就是两个人的事。</P><>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就那么难吗?</P><>何况你们的距离并不是那么的遥远。</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42
有些事情真的好难说清楚,其实很想去爱他.可是总提不起那份勇气!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42
问题还是出现在懒惰上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44
或许你说的很对归根到底或许真的是这样!
作者: 快乐女孩    时间: 2005-3-29 15:46
真的很希望能够看到你们两个在一起,多努力努力吧,不要等错过了后悔!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46
呵,你成长的真快。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49
<>一个无言的结果罢了.其实我们两都想有这份感情.可惜</P><>永远的保持现状只有被欺负的份!</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51
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5:53
<>我没你那份强悍,有的只是暗暗的落泪</P><>各自表达方式永远不一样!</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5:55
所以我们就彼此表演,互相观摩吧,这也是乐趣。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00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戏.或许我无缘能看到你的表演,观摩不了你的现身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03
我怎么观摩你,你就怎么观摩我啊。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05
<>可以这样平等吗?</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07
<>当然不平等</P><>我发挥的频率较高</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08
<>你能有什么意见!?</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10
<>当然没有意见</P><>我是一个纯黑色的透明生物</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10
白天与黑夜都不可能显示出你的发光点!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18
错了,白天也可以发现我的黑,晚上也可以发现我的黑!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23
<>我的眼睛永远不想看到你的存在!</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26
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盲童?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30
不想看到不愿看的,能称的上你说的盲童?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31
<>不能称的上!</P><>你就是盲童本人!</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32
<>我愿意我是瞎子,不再看世上任何事物!</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35
原来女人很容易被误导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36
你这句话好像有贬义在里面!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37
不是好象,是绝对。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38
<>如果我说,我刚才已经想到你要说的就是那句话</P><>你应该不奇怪吧</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40
当然不奇怪,你的思路已经被我误导的和我统一了。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42
或许不应该说成是被你误导,本身的因素让自己觉悟的太快!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43
谈不上觉悟,我的思路是错误的。。。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44
<>主观主义!</P><>我认为是对的别人无权对我说三到四!</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46
<>客观主义!</P><>我认为谁都有权对你说三到四!</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47
观念不同.再说无意!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48
呵呵,已经玩不下去了吗?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50
那到不是.只是心念一人,无心和你在此打岔!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51
可是你已经打了这么久的岔了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52
<>收心无念!</P><>&nbsp;</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53
迟了
作者: 追风    时间: 2005-3-29 16:54
晚了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56
笑的元素又开始发作了!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57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纾儿</B> 发表于 <I>2005-3-29 16:56:36</I> :<BR>笑的元素又开始发作了! <HR></BLOCKQUOTE>白痴细胞分裂中!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6:58
又是一场斗争?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6:59
是啊,别投降。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7:01
<>不服输是我和无雨共同的性格!</P><>&nbsp;</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7:02
<>那正是我要的</P><>呵呵,我太兴奋了。</P>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7:03
<>能给别人一点开心,我感到无比的欣慰!</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7:05
我也是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7:08
<>最好不要和我一样.</P><>我很害怕有人会将我和你划为一例!</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7:09
我不怕,我对白痴传染的抵抗很高。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7:11
<>是你的传染别人还是我在传染你?</P><>&nbsp;</P>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7:13
没关系,不用担心,你不传染我,我是不会传染给别人的。
作者: 纾儿    时间: 2005-3-29 17:14
<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Emotions/66.gif">哈哈.你真能饶!
作者: 首斬破沙羅    时间: 2005-3-29 17:17
<>很好,可以了,再见!</P><>保重</P>
作者: 小农女    时间: 2005-3-31 11:18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纾儿</B> 发表于 <I>2005-3-29 15:33:26</I> :<BR>爱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 <HR></BLOCKQUOTE><>真的爱不是一个人可以决定的</P><>如果是100分,那么应该是50+50</P><>你全力完成了你的50,可是他的呢</P><>加起来还是50啊</P><>多么的无赖,无助!</P><>&nbsp;</P>
作者: 这样也好    时间: 2005-4-1 19:54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小农女</B> 发表于 <I>2005-3-31 11:18:51</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纾儿</B> 发表于 <I>2005-3-29 15:33:26</I> :<BR>爱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 <HR></BLOCKQUOTE><>真的爱不是一个人可以决定的</P><>如果是100分,那么应该是50+50</P><>你全力完成了你的50,可是他的呢</P><>加起来还是50啊</P><>多么的无赖,无助!</P><>&nbsp;</P><HR></BLOCKQUOTE><>只要能做到自己的50分,我想就很好了。</P><>总有另一个50分在等你的。</P>
作者: yun    时间: 2005-4-5 18:12
如果有缘牵手,我一定不会随随便便就放开手。但既然没有牵手,为什么还要强求?<BR><BR>
作者: JごXin    时间: 2005-5-15 06:27
生活就是如此无奈..面对这些无奈我们也只能默默的去承受..这就是生活.每件事都不会顺心如意的。..但是还是忠心祝福每个400的朋友会过的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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