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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来帮帮我们,写给市长的第二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助的女人    时间: 2012-4-14 17:00
标题: 谁来帮帮我们,写给市长的第二封信!
  
        关于4月8号我们在信箱中反映永丰镇水蛭塘渗水一事,永丰镇领导回复:暂时无法认定水蛭死亡的原因,如您有充分证据,可向工作小组提供,若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永丰镇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对此回复我们表示强烈不满!
     一.我们水蛭塘左边是稻田,右边是陈高峰家的螃蟹养殖塘。所以的养殖户都知道养殖一年后都要清塘,清塘的主要目地是杀死塘中鱼.虾等所有的水生物,以便来年更好的养殖。可见所用的清塘的药是何其的厉害。
    二.我们敢这样说:整个兴化市所有的水产养殖户都知道,一家清塘打上满满的一塘水,紧靠的一家必然会渗水。除非中间各了一块稻田,要不就通知是对方也打上满满一塘水。这样简单的压力原理难道有人会不懂吗?
    三.当时陈高峰家清塘正好处在水蛭冬眠期,由于水蛭不能用药,我们就利用紫外线消毒,所以塘里没有一点水。在这种情况下,他清塘也没有和我们说一声,以至于我们塘的渗水有三十公分多。水蛭最怕药了,种田的农民都知道有农药的地方看不见水蛭。何况用的是这么厉害的消毒药,你们说也许不是他们家的水造成的,试问一下什么样的水生动物能承受这样的药水。
    四.也有人说:是你们养殖出了问题?试问一下养殖有问题,水蛭早就死了,还能在冬眠过后每天都捞出几十斤死水蛭吗?有人说:是你们的土和水有问题?试问一下,土是原来养殖的土,有问题也繁殖不了这么多的水蛭。水是河里的水,要是有问题河里还会有鱼.虾的存在吗?就算是有问题,也不置于全塘的水蛭都死吧!除了毒水,什么水有这么厉害,难道你们真的想不通吗?永丰镇有多少家养殖户都用的这样的水,这样的土。其中也有几家养殖水蛭!难道非要说是我们家的土和水有问题吗?
    五.你们让我们提供有力的证据,给我们法律援助!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证明吗?消毒是事实吧!渗水是事实吧!全塘的水蛭之死也是事实吧!你们给我们提供法律援助,你们心里比我们更清楚,法律根本行不通。1,.他们家清塘的毒水已经没有了,现以解了毒,养上了螃蟹。怎么取证?2.我们塘里的水和土即使要化验,也要公安部门收取,国家权威部门化验才有法律效果。我们取的也不能作为呈堂证据。3.公安说我们水蛭一事够不到立案,他们没有义务帮我们查!从渗水到现在,下了多少场雨,取的土和水还有用吗?请问有什么司法途径可走?
    陈高峰螃蟹塘渗水不能构成犯法,不足以立案!是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养殖户在清塘时,水渗到别人家塘,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方要赔偿。他养了十几年的螃蟹,知道了怎样专法律的空子。你们就拿这样的人无可奈何吗?规矩是人定的,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一步步改进的。假如我们现在也和他一样丧尽天良,在我们的水蛭塘里打满水,用上几瓶和他们一样的“神杀”。他们家现在的水位低,水自然会渗过去,他们家的螃蟹毒死了,是不是我们也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了!
    官若不为民做主:民声何处诉!民冤何处伸!我们两个无助的女人,投诉无门!我们没有精辟的语句,写不出心中多少的怨恨与无奈!家庭没有了!用尽心血投资的水蛭养殖塘没有了!我们前面的路也没有了!谁来帮帮我们······还我们一个公道!
    兴化处理不了,我们会上泰州,泰州处理不了还要更高的ZF。中国总会有说理的地方吧!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我们就会坚持到底!
作者: 云云爱涵涵    时间: 2012-4-14 17:21
真心不好做评价  但是我觉的人家也不是故意的   
作者: sf615118880    时间: 2012-4-14 17:53
这个真不好说
作者: 懂点茶的男人    时间: 2012-4-14 18:13
顶啊
作者: 兴化市宇琴百货    时间: 2012-4-14 20:05
关注!
作者: 会计培训    时间: 2012-4-15 08:43
关注
作者: 品牌折扣    时间: 2012-4-17 13:48
水蛭 是什么东西啊
作者: 花在海边    时间: 2012-4-18 13:24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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