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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化“11.04”拐骗婴儿案成功告破(附图片) [打印本页]

作者: 黑猫哥哥    时间: 2011-11-7 14:36
标题: 兴化“11.04”拐骗婴儿案成功告破(附图片)
本帖最后由 黑猫哥哥 于 2011-11-7 21:08 编辑

       11月6日下午3点,经过泰州、兴化两级警方近60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备受关注的兴化“11.04”拐骗婴儿案件成功告破,被偷盗的婴儿安全获救,嫌疑人沐某被警方抓获。
    11月4日清晨6时,兴化市公安局接到该市李中镇人张某、居某夫妇报案称:他们刚刚出生5天的女儿在城区东方妇产医院病房内被人盗走。由于偷盗婴儿的案件在我省极为罕见,在泰州地区也尚属首例,因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后,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戴胜利和副局长肖天奉高度重视,在案发第一时间赶赴兴化指导破案,并从泰州市局相关部门抽调十多名侦查人员联合兴化市局成立了专案组。肖天奉副局长,兴化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浩和泰州市局刑警支队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
    11月5日傍晚,兴化市局英武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中获得重要线索:11月4日凌晨,曾有一老一少两名妇女租车到该市大垛镇,其中一名年轻女子怀抱一名婴儿,途中司机曾听到婴儿的哭声。由于时间紧迫和出于婴儿的安全考虑,得到线索后的专案组民警随即挥师大垛。11月6日上午10点25分,侦查人员经过侦查确认该市大垛镇丁家村的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沐某已回兴化。侦查人员随即返回兴化开展工作。
    下午2点30分,侦查人员在兴化城“东方巴黎”小区一居民楼内将沐某抓获,被拐婴儿当场获救,孩子健康状况良好。随后,警方将获救婴儿交给了其家人接回家中。
    经查,现年23岁的沐某于2010年1月结婚,婚后因为流产再也没有怀孕,后经该市东方妇产医院检查被告之今后可能将不会怀孕。沐某通过试探丈夫得知,如果其不能生育将面临离婚的危险。于是,沐某便想领养一个孩子,并向丈夫刘某及其家人谎称系自己所生,以此来维系婚姻。然而,沐某通过上网查询了解到,目前她还不符合领养的条件。于是,沐某便想用假怀孕的办法瞒过家人,然后到医院偷盗婴儿自己抚养,从而达到保住婚姻的目的。
    今年年初,沐某便向家人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并且还在丈夫和婆婆的陪同下到妇产医院做了“产前检查”。按照“计划”,家人知道她的“产期”将到。于是,沐某在11月3日晚上,打电话给自己的母亲张某谎称:她托医院的一个熟人“抱养”了一个孩子,并分别“给了孩子家人和医生6000元和2000元钱”,要母亲前来接她。结果,她在电话里遭到了母亲的一顿痛斥。张某赶到兴化后,沐某将不能生育的情况如实告诉了母亲,并声称如若母亲不依,她就寻死。
    11月4日凌晨,沐某从东方妇产医院将孩子偷出来后,随即与母亲一起租车到了老家大垛镇。为了在医院拿到出生医学证明,以便今后给孩子登记户口。于是,到达大垛镇北卫生院后,沐某向医生谎称要生养,当妇产科医生赶到后,她便再次谎称孩子生在了路上。就这样,沐某在大垛“住院”后,才向婆家“报喜”。11月5日上午,沐某“出院”和家人一起回到了城区的家中。就在她以为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的时候,11月6日下午,她在家里被警方抓获。
    11月7日,沐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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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elu1204    时间: 2011-11-7 15:07
非常牛X的人,佩服,就是脑子不太好使
作者: 看看    时间: 2011-11-7 15:11
可以拍成电视剧了
作者: 小丫头    时间: 2011-11-7 15:25
悲剧
作者: 啊哇咔    时间: 2011-11-7 15:29
可怜的女人··一切都是被逼出来的。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偷了?
作者: jjk    时间: 2011-11-7 15:30
剧情很丰富啊
作者: mengwenbin110    时间: 2011-11-7 16:04
顶下啊  重一开就关注着事情
作者: 前湖后荡    时间: 2011-11-7 16:08
今年年初,沐某便向家人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并且还在丈夫和婆婆的陪同下到妇产医院做了“产前检查”。按照“计划”,家人知道她的“产期”将到。

这段戏是医院配合她唱的吗?要不怎么可能“在丈夫和婆婆的陪同下...”蒙混过关?
作者: 兴化心语    时间: 2011-11-7 16:18
兴化的牛人
作者: 酷爱    时间: 2011-11-7 16:22
这家人都是猪啊,十个月还没有发现。
作者: 喜羊羊    时间: 2011-11-7 16:32
0公安局这次要立大功了·
作者: long3693198    时间: 2011-11-7 16:40
呵呵~祝小孩健康成长~~
作者: 该隐    时间: 2011-11-7 16:45
医院有责任吗????
作者: 漫舞    时间: 2011-11-7 16:53
各方面的配合都很精彩。重点在哪里???医院所负的责任在哪里?
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去医院抱走孩子?出生婴儿是不是没有人看护?
东方医院在窃婴中所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期待真相 害怕真相 人性真的堕落如此地步了吗?
作者: 王正勇    时间: 2011-11-7 16:58
这个被盗的那家女主人 是西鲍平旺的  我认识  呵呵  恭喜找回了,,,
作者: 月夜泪下    时间: 2011-11-7 17:16
这个聪明又可怜的女人。。。。
作者: 我多想要炫耀    时间: 2011-11-7 18:24

作者: 看得最远的地方    时间: 2011-11-7 18:28
路过

作者: 昊龙    时间: 2011-11-7 18:49
可可
作者: wcj3879875    时间: 2011-11-7 19:00

作者: 文星    时间: 2011-11-7 19:05
看看。
作者: 小矮人    时间: 2011-11-7 19:10
兴化公安,怎一个“牛”字了得!
作者: 剑无痕    时间: 2011-11-7 19:16
我觉得应该反省一下医院,人民医院妇幼方面就不错,10钟准时关门,一律不得外出,且有专人值班,并告知有小偷要求防范。某现代医院该反省,没有能力就别开医院害人害己。沐某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不能原谅。丈夫太封建,也不能原谅,没小孩就要离婚吗,离你妹啊!
作者: 兴化市民甲    时间: 2011-11-7 19:22
奇才
作者: 祥仔    时间: 2011-11-7 19:23
一家人终于团聚了~!孩子的父母的脸上的表情显然很激动!
作者: 怑支煙    时间: 2011-11-7 19:35
同情    悲哀    高兴
作者: 爱雨季107    时间: 2011-11-7 19:38
偷鸡不成蚀把米  悲剧啊
作者: 小妖朱朱    时间: 2011-11-7 19:48
回妈妈怀抱啦!孩子你真幸运!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11-7 19:50
本帖最后由 一身泥 于 2011-11-7 19:51 编辑
啊哇咔 发表于 2011-11-7 15:29
可怜的女人··一切都是被逼出来的。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偷了?


同意你的话。为什么要这样。。。。。。无语。。。。。
作者: 江淮    时间: 2011-11-7 19:57
小宝宝终于回家了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11-11-7 20:03
兴化警方总算有露脸的机会了
作者: 我心很闲    时间: 2011-11-7 20:05
高人啊

作者: 兴化奶茶原料    时间: 2011-11-7 20:10
以前只有在电视电影上看过的剧情,没想到会发生在本市,唉。。。
作者: QQ86918583    时间: 2011-11-7 20:16
太 厉害的人物  这下 肯定离婚了  还吃官司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1-11-7 20:22
法律面前她不可能再蒙混过关了吧!
作者: 花在海边    时间: 2011-11-7 20:22
真的太牛X了。
作者: 学到底    时间: 2011-11-7 20:29
笑话
作者: 阿佑睿帝    时间: 2011-11-7 20:32
斗了像电影情节 假的一B 。。。可以拍成电视剧啦
作者: 打你屁股    时间: 2011-11-7 20:51
哎,怎么这么不小心被人家逮到,为什么自己不开汽车呢???这样就逮不到了。
作者: zouyinzhu1987    时间: 2011-11-7 21:20
太传奇了 啊
作者: 兴化市宇琴百货    时间: 2011-11-7 21:46
好!
作者: 戴蓉蓉    时间: 2011-11-7 21:52

作者: 开心的兔    时间: 2011-11-7 22:29
前湖后荡 发表于 2011-11-7 16:08
今年年初,沐某便向家人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并且还在丈夫和婆婆的陪同下到妇产医院做了“产前检查”。按 ...

查查是哪位医生干的,吊销他的执照。
作者: 前湖后荡    时间: 2011-11-7 22:35
开心的兔 发表于 2011-11-7 22:29
查查是哪位医生干的,吊销他的执照。

对,照你说的办!
作者: 西门大官人。    时间: 2011-11-7 22:36
故事情节有点荒谬,乱7 8糟的。何必呢。
作者: 开心的兔    时间: 2011-11-7 22:43
可以写为剧本,又有了素材。
作者: 开心的兔    时间: 2011-11-7 22:49
大垛医院的负责人也要追查责任,一个人没有在医院生养居然还让人住院,养不养难道看不出来吗。医院太没有医德了,只要钱。
作者: 璨璨    时间: 2011-11-7 22:52

作者: 生泰地板    时间: 2011-11-8 01:06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作者: 半吊Z男人    时间: 2011-11-8 01:39
孩子又回到父母怀抱,幸福
作者: fgy200    时间: 2011-11-8 06:45
这个老公 男的绝对2比 因为 不能怀孕就不要自己的老婆了,这个是人的作为吗,现在像这些男的估计还比比皆是,哎 女人真是可怜  真同情这些女人   当初眼睛瞎了 选择了这样的男人,女孩子们选择老公 要看清楚对方的本质再嫁
作者: 王孙自可留2008    时间: 2011-11-8 08:01
关注中
作者: 王孙自可留2008    时间: 2011-11-8 08:07
挺同情偷孩子的女人,只是你 有没有考虑人家孩子被偷怎么办?你只想到了自己
作者: 楚汉和    时间: 2011-11-8 08:36
23岁,就是出来了,还是要离婚.
她一个人已经包揽了所有.
值得思考.
作者: 不是菜鸟    时间: 2011-11-8 09:11

作者: 团团    时间: 2011-11-8 09:26
这个女人一定电视看多了,把电视情节搬到生活中,然后自导自演,真天真!
作者: 皮蛋真君    时间: 2011-11-8 09:27
本帖最后由 皮蛋真君 于 2011-11-8 09:28 编辑

尼玛,沐某电视剧看多了。不过沐某和其丈夫的问题要考虑下。
谁逼沐某这样的!?
如果婚前流产不能怀孕,那这事是沐某的全责。
如果是婚后因为不当的生活导致的,哪沐某的男人,劳资鄙视你!
作者: liuchen8829    时间: 2011-11-8 09:38
小孩子还是很可爱的,上天还是眷顾她的~祝愿宝宝日后一切都好!
作者: 夏日许诺    时间: 2011-11-8 09:47
这个新闻居然发生在我们兴化
作者: yue    时间: 2011-11-8 10:15
能拍电视剧啦
作者: 御风    时间: 2011-11-8 10:26
这一次兴化警察扬眉吐气啦
作者: 作风好    时间: 2011-11-8 11:45

作者: 兴化市宇琴百货    时间: 2011-11-8 12:09

作者: 昊龙    时间: 2011-11-8 12:42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1-11-8 13:09
可喜可贺!
作者: a3455660    时间: 2011-11-8 17:00
女孩太爱她老公了
作者: w406721953    时间: 2011-11-8 17:12
据说好像是一个人举报,要不然我觉得兴化人不可能破的这么快
作者: 毕凡    时间: 2011-11-8 18:04

作者: 1078225261    时间: 2011-11-8 18:11
兴化警方的骄傲
作者: 1362532311    时间: 2011-11-8 19:58
万局家额....
作者: xsa2005    时间: 2011-11-8 23:01
恭喜同行

作者: 睡不着,烦不了    时间: 2011-11-9 00:10
能拍电视剧了!
作者: 会计培训    时间: 2011-11-9 07:34

作者: 秋天的云    时间: 2011-11-9 09:23
哎,什么事儿!
作者: 所谓的淡忘    时间: 2011-11-9 13:39
如此的设计真不像是一个20多岁的少妇能安排出来的
作者: 心在流浪    时间: 2011-11-9 14:05

作者: 就像浮云一样    时间: 2011-11-9 18:40
不是自己的,和你不一样 长大了也没好日子过。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1-11-9 19:15
原来是英武派出所的民警发现线索了,果然英明神武。
作者: lya5311369    时间: 2011-11-9 20:15
哈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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