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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打脸!李双江儿子微博发飙 开始反击网友 态度极度嚣张!! [打印本页]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09:08
标题: 打脸!李双江儿子微博发飙 开始反击网友 态度极度嚣张!!
本帖最后由 trtxh 于 2011-9-13 09:13 编辑

转了一个微博就说是李双江的儿子的。。。谁说这个微博就必须是他儿子的(故意认爹?
貌似有这个可能)

造假也是需要智商的。。。。忽悠别人的同时,自己还光着屁股露着腚!

弱弱的提醒一下:他儿子现在还在被刑拘,你认为刑拘期间可以让他使用通讯,还有那个上微博发帖子的自由?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29
警方称李双江儿子已释放 拒不接受任何采访2011年09月08日 14:13
来源:人民网
字号:T|T17190人参与1101条评论打印转发

看看日期,8号就被放了,为这个小畜生辩护,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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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32
回复 3# Rocky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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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35
回复 4# Rocky1983


    33.jpg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09:38
回复 2# Rocky1983


    就事论事,不存在为谁辩护的问题,只是你转贴来SHOW你的智商下限就是你的不对了,是不是好东西,得我儿子说了算,我儿子说我不是好东西,我才能算坏东西。。谢谢你对我的评论。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44
回复 6# trtxh


    转个贴子怎么了?有谁禁止转贴了?!你喜欢辟遥对吧,还喜欢打脸对吧?那你就等着挨劈吧!这么多网友吐口痰都能吧你淹死!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09:44
儿子撞了车打了人,是不是需要连老子一起抓了?
原来所谓民主和法制是建立在血统论的基础上的,是不是要恢复连坐?株连九族?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47
回复 8# trtxh


    没有谁要抓他爹,但现在是这小子什么事都没有,就这么放了!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09:48
本人不需要被代表,你也代表不了任何人,只是本人喜欢较真,网络上造谣的代价太小,门槛太低,脑残太多,无脑跟贴太烂。。。。煽动鸡情厉害,看着好笑罢了。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09:51
回复 10# trtxh


    你必须要记住!以后少说话,否则是讨骂!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09:53
回复  trtxh


    没有谁要抓他爹,但现在是这小子什么事都没有,就这么放了!
Rocky1983 发表于 2011-9-13 09:47






    奇怪了。。。走法律途径难道就必须立刻有个结果?调查、取证、走访、研究适用法律条文,都按正常程序做,现在取保候审放了,就能说明他什么事情也没有?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好歹就算杀人犯杀了人,也不是抓住就毙的吧?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09:55
回复  trtxh


    你必须要记住!以后少说话,否则是讨骂!
Rocky1983 发表于 2011-9-13 09:51



    乖乖。。。。赤果果的人参公鸡啊!我好怕怕哦。。。

别放狠话,大场面我也见识过。。。83年的小崽牙口还长全了没有?就出来咬人?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10:00
呵呵  如果普通老百姓干这事,还会这么幸运吗? 最少不应该道歉,赔偿吗?甚至拘留吗?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10:01
回复 12# trtxh


    横行霸道,殴打他人,是寻衅滋事行为,但因肇事者才15岁(未满16周岁),作为未成年不涉及犯罪,而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1-9-13 10:05
赶紧把李双江儿子枪毙了吧,搞得网民不得安身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1-9-13 10:09
本帖最后由 叛徒 于 2011-9-13 10:15 编辑

回复 6# trtxh


    朋友,奉劝你不要再发这样的帖子

很多网民正义感泛滥,需要发泄一下对权力腐败的憎恨,当然他们很缺乏理性和宽容、、、

我们自己心里清楚就好,没必要和一些愚民和低智商者辩论什么
作者: 寄微风    时间: 2011-9-13 10:36
问问,回帖的人们了解事情真相吗?
作者: 寄微风    时间: 2011-9-13 10:37
从所谓“受害人”的自述情节看,李双江儿子李天一不是“打人”而是“打架”——前车不打灯就拐弯,而且是强行越道拐弯,险些使后车造成追尾事故,分明已属违规,理亏在先;车主居然嫌后车“剧烈的刹车声”吵了自己,“下了车找他们理论”——有这么蛮横的吗?  

开车在前边横冲直撞、突然变道挡住后车的路,后车好不容易拼命刹住了侥幸没出事故,他居然嫌后车刹车声音大,不但不扬长而去,反而下车找人家“理论”——“理论”什么?刹车声音大犯了哪条王法?  

这不是存心找茬吗?——如果你开车,有人突然从前边不打灯就变道拦住你的路,甚至有“故意别你的车段蓄意让你撞他、存心制造车祸”之嫌,你幸亏反应快及时刹住了车侥幸没出事故,他却不依不饶从车上下来说你刹车声音太大吓着他了要找你算帐——换了你,碰上这种开车耍流氓的主会有何感受?  

至此为止,在这场争端中前车司机一点也不占理,彻头彻尾的蛮不讲理。既然明明一点没理,那前车司机下车找后车去就不是“理论”,而是找茬打架耍蛮——如果前车司机不想惹事,真那么无辜,那么和平,完全可以不停车一走了之。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后车司机还追上去打,那还可以说是“打人”。实际情况完全相反。是前车司机违规别了人、挡了别人的去路之后还跳下车寻衅滋事制造事端。由此可见事件的性质不是打人,而是打架——“打人”是单方面行为,“打架”是双方的相互行为。  

前车司机蛮横无理寻衅打架斗殴,没想到碰上倆天不怕地不怕的楞头青,结果强盗碰上贼爷爷,去打人却被人打了个头破血流,于是装出一副可怜相大哭大喊“李双江儿子打人”——你个已成年的大老爷们欺负人家十五岁的毛孩子已经够丢脸的了;被人家十五岁的毛孩子反揍了个鼻青脸肿就更丢脸;挨了揍还满世界哭诉说被十五岁的毛孩子欺负得如何惨如何可怜则简直是“光着屁股推磨——转着圈地丢人”——别的且不论,就凭一个大老爷们“跟十五岁的孩子过不去、跑去跟十五岁的孩子打架、被十五岁的孩子揍了个鼻青脸肿”这些事实,就不能说这个大老爷们多无辜——即便双方都有责任,成人跟孩子打架,谁的责任更大?  
作者: trtxh    时间: 2011-9-13 10:49
事情大抵情况已经明了,该谁的责任就是谁来负。

群体攻击一方就因为是名人的儿子也大可不必。。故意搞出些花边新闻来就更是扯淡。

孩子自己的事情,你跟别人家长叫什么真?难道是他老子教他出去惹事的?天下貌似还没有哪个父母混帐到如此地步。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9-13 11:16
回复 19# 寄微风


    我也非常喜欢李双江的歌声,但李老的孩子无照驾驶和把对方打得头上缝了十几针总是不应该的。十五岁虽是未成年人,但这个年龄起码的道理应该懂了,何况父母都是受过高等教育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对自己的孩子更应该严加管教。首先是李天一这件事做得不太光彩,才让别人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不要一味地强调阴谋论,苍蝇是不叮无缝的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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