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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化又出大事!!!一拆迁户欲跳楼! [打印本页]
作者: xhtx 时间: 2011-8-16 13:25
标题: 兴化又出大事!!!一拆迁户欲跳楼!
今日8时,大批城管、公安在东门水厂欲强拆东门一旅店,店主情急之下站在屋顶要跳楼以制止强拆!
据说店主系一退伍军人,夫妻双双下岗,全家7人只靠老父亲1000余元退休金生店,夫妻双方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几年前开了一家旅馆,全家维持生存,近日政府欲征用其旅馆。因补偿未能谈妥,拆迁办动用城管借口其有违章欲强拆!
据店主讲,几天前已向城管书面承诺,其阳台上所建雨篷等(城管认为违章)。他不会向拆迁方面要求补偿。他讲,只要其旅馆合法面积在同区位、同性质拆一还一就行。但是拆迁给予拒绝。只同意近300平米面积的合法营业中的旅馆给予60万的补偿。另店主装潢费和设施费近40多万元【包括电脑、监控、数字液晶电视、空调、家具、床上用品、全部宾馆业用品】共有12个标准间,拆迁方只答应7万元补偿。由于双方差距太大,店主不肯搬迁,拆迁办就动用城管强拆,店主无力制止,只好走极端,准备用跳楼的方式对抗强拆!
作者: 昊龙 时间: 2011-8-16 13:28
以人为本
作者: メ傷訫の晓健 时间: 2011-8-16 13:36
兴化现在的事真多
作者: 戴蓉蓉 时间: 2011-8-16 14:07

作者: Rocky1983 时间: 2011-8-16 15:16
哥哥,看!你去了这么久,还有这么多人学你!
作者: xhlcz 时间: 2011-8-16 17:54
这世道啊
作者: 穿着西装睡觉 时间: 2011-8-16 18:18
城管V5
作者: 男兒本色。 时间: 2011-8-16 19:08
跳吧 现在流行钉子户
作者: 竹子 时间: 2011-8-16 19:35
上次是汽油解决问题的,这次,连汽油都买不起,看来老百姓日子难啦
作者: 东陵少主 时间: 2011-8-16 20:52
作者: Baby不哭 时间: 2011-8-16 21:18
不知道现任的书记看了有何感想~~
作者: yue 时间: 2011-8-16 21:18
城管太坏
作者: bass001 时间: 2011-8-16 21:50
兴化也搞这个,看来问题大大的吆!
作者: 邱国胜 时间: 2011-8-16 21:58
不能强制拆迁
作者: w406721953 时间: 2011-8-16 22:38
头疼,农民赚点钱 容易吗...
作者: 俊杰汽车解码 时间: 2011-8-16 22:51
300平米才60万,怎么讲法,多少钱一平米?
作者: 83319668 时间: 2011-8-16 23:45
ding
作者: 83319668 时间: 2011-8-16 23:46
ding
作者: 城东农夫 时间: 2011-8-17 05:46
悲哀
作者: 废旧物资回收 时间: 2011-8-17 08:09
300平米的60万的钱都不够买个100平的房子带装修,补偿的7万元够装修个100平的房子吗?
作者: 就像浮云一样 时间: 2011-8-17 08:52
只是房价的问题
作者: 楚汉和 时间: 2011-8-17 09:09
观望.
作者: 信守一个信念' 时间: 2011-8-17 10:18
兴化前几天才刚刚抓了几个政府高官涉及房产问题, 新来的书记,现在兴化不好捞油了。。。当心被双规啊
作者: 小翟朋友 时间: 2011-8-17 12:04
城市杀手
作者: QQ86918583 时间: 2011-8-17 12:37
全是 要死不要活的 花屋 强拆贪污啊
作者: QQ86918583 时间: 2011-8-17 12:37
全是 要死不要活的 花屋 强拆贪污啊
作者: 心随你动 时间: 2011-8-17 16:16
不知道现在的城管是什么性质的,个人认为就是一帮带证的地痞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8-17 16:34
去市政府自焚啊!烧死几个官老爷就什么都好谈了
作者: 默默爱酷 时间: 2011-8-17 16:42
今日8时,大批城管、公安在东门水厂欲强拆东门一旅店,店主情急之下站在屋顶要跳楼以制止强拆!
据说店主 ...
xhtx 发表于 2011-8-16 13:25 
这个就发生在我的金东门那边,他那个房子之前是文峰派出所,放心吧,楼主,现在兴化不会出现楼跳跳,火烧烧。
作者: puzheng 时间: 2011-8-17 16:47
新《水水》年啊,怎么就没有梁山啊
作者: 筱亮 时间: 2011-8-17 18:25
哈哈汽油贵哦 ,直接跳楼做什么
用你合法的法律武器来 ,对付他们。
死了多可惜。。。。。。。
法律走不通的话 ,你就带67万 去投靠 基地组织吧。。。。
然后把那些强拆你房子人 ,家全用飞机撞烂。。。。。。。
作者: 筱亮 时间: 2011-8-17 18:26
强拆者
枪毙。。。你们这些 没心没肺的狗日
强拆别人家 ,小心自己家被炸。。。。。。。。。。。。。。
作者: 付雅云 时间: 2011-8-17 18:52
哎!怎么冲动干嘛!没听过冲动是魔鬼吗??
作者: 晓菜菜 时间: 2011-8-17 19:09
CG啊。。
作者: 顾生善 时间: 2011-8-17 19:43
这就是世道,城管都这吊样,穿个狼皮就是狼啊,希望可以多补偿点给人家
作者: 爱雨季107 时间: 2011-8-17 20:29
事事要城管出头,搞的里外不是人
作者: 海鹰 时间: 2011-8-17 22:44
看在党国的份上拉他一把吧!!!
作者: 伏特加 时间: 2011-8-17 23:58
试想想,兴化人还是蛮有魄力的,新来的书记也算认识兴化人了吧,有压迫有搞抗,楼主,顶你。
作者: 1042435108 时间: 2011-8-18 08:13
合法的东西总是被改写,这叫“牛”。
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11-8-18 08:35
300平米营业面积——给予60万的补偿,不可能。
作者: 蒋公千古 时间: 2011-8-18 08:54
这个是假跳;谁不给你活路;你走时也带上他一起;死也搭上他全家老少;你们懂的; 这个社会不和谐就是因为不公平;如果都可以携带枪支;那绝对会和谐多了。有些人认为都有枪支就会更乱。其实不然; 都有的话。你欺负别人就要用你脑子想想别人的底线 逼太死就会杀了你;这样一个人不惧怕一个人 所以更加和谐; 美国绝对正确的例子;坏人不会没有枪支而停止犯罪;他们非法渠道比良民多的多;
作者: 蒋公千古 时间: 2011-8-18 08:56
回复 31# 筱亮
法律?行政跟司法全是党的 他们相互打个招呼就一起对付屁民;谈什么法律 可笑
作者: 蒋公千古 时间: 2011-8-18 09:01
回复 27# 心随你动
城管是政府收容的混的不好的地痞流氓 来对付良民;商君书中叫 以奸驭良 一举两得
作者: 蒋公千古 时间: 2011-8-18 09:03
回复 28# 专业理财
谁要拆你全家;你搞清楚谁带头的 忍一时找机会拆了他全家;他有儿子老婆的
作者: 百能 时间: 2011-8-18 10:24
难啊!
什么都难!
作者: 兴普话特特滴 时间: 2011-8-18 12:47
回复 41# 蒋公千古
绝对同意。自杀是弱者的做法。既然死倒不怕额,哈怕什么怂啊。哪个逼的你无路可走,干脆搞大点,带他一起走。随便他多狠,多有权势,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头。不相信他24小时有保镖撒,总有落单的时候。
作者: 兴普话特特滴 时间: 2011-8-18 12:51
回复 44# 蒋公千古
有枪也不能用,敏感的东西。动到这个给你扣子暴徒的帽子,有理也变得没理。日常生活中能用的多呢。
作者: 该想 时间: 2011-8-18 13:15
这年头有没有为老百姓说话的地方。。。
作者: jiehoucun 时间: 2011-8-18 13:20
现在兴化政府就这样,你不同意拆迁,就说你是违章搭建,给你强拆。老百姓永远搞不过政府的。下次只要有这样的事件,我建议把事件搞大。不搞大上面不重视。
作者: 耍酷 时间: 2011-8-18 13:42
那是找不到人,如果家里有人在拆迁办或者是个市里的什么干部就不会这样了,这种事情我看得多了。营业用房300平方就值60万,简直就是放屁,不管是哪个也不会同意的啊,但那也是没有办法啊,谁让你家没有关系呢,如果有的话,就算你家是居民住宅也可以给你几万一个平方,这种事经常听人说,就像有一次我听人说有一家就只有十个平方居然能拿到二十几万,就算是门面房也拿不到这么多啊,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人家有关系呢,牛B呢!!!!
现在这个社会真的快把人逼疯了,不管什么都是靠人际关系,如果没有那你就一边站着去,就是欺你,你能怎么着!!!
作者: chenh222 时间: 2011-8-18 13:42
楼主说的都是真的吗?
作者: chenh222 时间: 2011-8-18 13:42
楼主说的都是真的吗?
作者: 嗨氏十三少 时间: 2011-8-18 13:50
恩 要 好好 关注啊
作者: 会计培训 时间: 2011-8-18 14:18
关注
作者: 胜湖秋月 时间: 2011-8-18 14:40
现在公安不会参与强拆吧
作者: 笨猪 时间: 2011-8-18 15:15
这世道啊
作者: 楚水鸿飞 时间: 2011-8-18 19:07
我在你那地区有一房50多平米结算了30多万,你什么搞的?没打招呼?没送上信封。。。。。。。?那你准备拼吧?
作者: 小妖朱朱 时间: 2011-8-18 19:39
让我们的父母官解决吧?兴化不止是房子的问题,官正了,理才真,要不也白塔!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1-8-18 19:41
为什么非要用一个逼字呢。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1-8-18 19:42
为什么非要逼呢?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1-8-18 19:42
人都是逼出来的。哈哈。
作者: 不是菜鸟 时间: 2011-8-18 20:28


作者: 不是菜鸟 时间: 2011-8-18 20:28


作者: duffy 时间: 2011-8-18 23:07
目前拆迁好待也给个4000到5000一平吧
要不然谁愿意呢,给60万当然要跟政府拼命了
作者: 生泰地板 时间: 2011-8-18 23:07
回复 16# 俊杰汽车解码
支持,有点瞎早包了,我家100个平分,还50W的样子,不过好多人都说我家拿亏了,气死了,
作者: 生泰地板 时间: 2011-8-18 23:10
而且LZ帖子中说道,一家7个人,靠1000快生活,实际吗?我爷爷奶奶跟我,3个人一个月买菜钱还要600多呢,更何况他还开旅馆,不赚钱?现在没有多少人给你真话的,就算店家亲口跟你说,人家当然会说的你同情可怜他咯,他是想要房子,我懂的,他们夫妻一套,子女一套,父母一套,在弄点钱。这个门额三我还是晓得的
作者: xhtx 时间: 2011-8-18 23:43
而且LZ帖子中说道,一家7个人,靠1000快生活,实际吗?我爷爷奶奶跟我,3个人一个月买菜钱还要600多呢,更何 ...
生泰地板 发表于 2011-8-18 23:10 
问过了,“一家7个人,靠1000元生活”就是说一家现在都不拿工资,收入来源靠旅馆生活,另外店主说:“只要其旅馆合法面积在同区位、同性质拆一还一就行。”并非无理取闹。
作者: 君子如玉 时间: 2011-8-19 00:19
回复 5# Rocky1983
哥哥是从14层跳的,他应该找达不到哥哥的高度
作者: 默默爱酷 时间: 2011-8-19 06:28
支持
作者: xhhcndt 时间: 2011-8-19 10:54
尽量不走极端。实在走的话,带上几个CG GA 陪同你。
作者: 小诚诚 时间: 2011-8-19 14:29
汗。说不起啊。城管人,就不是人啊!只小的打打,要钱。别的不小。
作者: 优丽雅特布艺 时间: 2011-8-19 19:56
黑暗啊
作者: 958 时间: 2011-8-20 07:22
是啊!这世道啊!
作者: 蒋公千古 时间: 2011-8-20 20:50
回复 47# 兴普话特特滴
在自己生命 财产受到危害时 用枪正当反击制死对方应该合法
作者: 520binge 时间: 2011-8-20 20:56
这日子没发过了,样样涨价。。。 农民的日子难熬啊!
作者: 和谐之声 时间: 2011-8-21 00:32
就不能一哈头把钱把到头,非要闹出点人命来,才安逸呢,CG的王霸之气何时不洒在老百姓头上!!!
作者: kanglianfang 时间: 2011-8-21 13:36
戴窑人民表示关注!
作者: 死水微笑男 时间: 2011-8-21 19:36
瞎找包
作者: 潇洒人生 时间: 2011-8-21 19:38
回复 1# xhtx
顶顶顶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8-23 17:07
听说现在还没拆成。
作者: wangqiuzhu 时间: 2011-8-26 18:14
hk kj jk
作者: hs1994 时间: 2011-8-28 07:32
一方面政府不是个东西 另一方面下岗了就不赚钱了?缺胳膊少腿的人照样能赚钱为什么他们会哭穷?典型的没志气的东西
作者: shantao 时间: 2011-8-28 12:15
楼主应该是租的房子,或者手续不齐全,房产证,土地证,如果有这两个证,300个平方应该赔偿不低于300万,应为你是营业用房差遣和商品房价格差不多,就算你不是营业用房是自己房子的话只要有房产证,拆迁的应该在4000-5000每平米的档次,我有个朋友转盘这的,应为是商品房以前开旅社,现在拆迁了,他就要赔商品房给他,他说应为自己的房子是营业房,必须赔商品房。
作者: shantao 时间: 2011-8-28 12:29
估计楼主说的有点不具体或隐瞒实情,像300平米的房子,无论怎么说都不可能陪60多万,我跟你说只要房子是你的,没任何手续,只要起了好几年了,现在只要拆到了就要赔到商品房的价格,去看看今年wen jia bao总理办法的新的拆迁法,不准强制差遣,只要是房子就赔相似房地产价格,就是说你是别墅就赔别墅现在的价格,你是商品房就赔商品房的价格,我们这有个一个别墅200多个平方的,赔4套商品房给他,外加29万的装潢费 他都不肯
作者: 浅浅唱 时间: 2011-8-30 12:56
《兴化400》真是落伍了!这个帖子在《西祠兴化市民论坛》和《兴化论坛》发出不久就被质疑声淹没了,怎么在400网这么多网友还跟着热闹?建议大家去看看质疑的声音:
1、全家靠1000元老父亲退休金生活,养猪也养不活啊,明显在博同情,再说有40万来装潢,说明他不是穷人;2、事发当天,当事者站在屋顶开骂不等于要跳楼啊,许多人都看到,说他“欲跳楼”明显是个新闻噱头;3、房子而且是“营业用房”300平米只赔60万,没有别的原因你信吗?4、帖子说“大批城管、公安。。。。。”、“拆迁办就动用城管强拆”,明显城管公安不是拆迁办的下属单位,再说法制社会,合法才是前提,谁也冒不起“不走法律程序采取强制”的领导责任风险。
个中缘由、剧情始末大家可以想想,真相炒不起来假!古语云,“有理不在声高”,猫腻究竟在哪里,没有调查求证,道听途说的事实,何必振振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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