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400生活网
标题:
戴窑杀人犯又没有弊掉呢?
[打印本页]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1 10:59
标题:
戴窑杀人犯又没有弊掉呢?
如缇 ——————————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1 10:59
快说快说
作者:
娘的别惹我
时间:
2011-7-21 11:03
少杀,慎杀!
作者:
惹我废了你
时间:
2011-7-21 11:23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21 11:39
楼主你可能对办案程序不清楚,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下一步将移送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涉及到严重刑罚还要上报上级机关批准
作者:
黑猫哥哥
时间:
2011-7-21 11:44
戴窑杀人犯
又
没有
弊
掉呢?
如
缇
——————————
又--有 弊--毙 缇--题
立刻罚抄500遍!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1 12:14
回复
6#
黑猫哥哥
我去逮2个小学生来抄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11-7-21 12:29
如蹄
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11-7-21 15:02
多学法律、多学知识。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21 15:06
回复
6#
黑猫哥哥
现在流行非主流文字,这叫个性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2 08:19
回复
10#
胤天
我可不是什么非主流,我只是只错不喜欢改而已
作者:
逍遥楚水
时间:
2011-7-23 06:10
早呢,等着法律程序吧,按尔等草民想法就是在精神上折磨他!
作者:
屠龙
时间:
2011-7-24 21:22
怕又是个奇才啊
欢迎光临 兴化400生活网 (http://wenhui.vc7.cc/)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