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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戴窑杀人犯又没有弊掉呢? [打印本页]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1 10:59
标题: 戴窑杀人犯又没有弊掉呢?
如缇  ——————————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1 10:59
快说快说
作者: 娘的别惹我    时间: 2011-7-21 11:03
少杀,慎杀!
作者: 惹我废了你    时间: 2011-7-21 11:23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21 11:39
楼主你可能对办案程序不清楚,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下一步将移送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涉及到严重刑罚还要上报上级机关批准
作者: 黑猫哥哥    时间: 2011-7-21 11:44
戴窑杀人犯没有掉呢?
——————————

又--有   弊--毙   缇--题
立刻罚抄500遍!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1 12:14
回复 6# 黑猫哥哥


    我去逮2个小学生来抄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11-7-21 12:29
如蹄
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11-7-21 15:02
多学法律、多学知识。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21 15:06
回复 6# 黑猫哥哥


    现在流行非主流文字,这叫个性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1-7-22 08:19
回复 10# 胤天


    我可不是什么非主流,我只是只错不喜欢改而已
作者: 逍遥楚水    时间: 2011-7-23 06:10
早呢,等着法律程序吧,按尔等草民想法就是在精神上折磨他!
作者: 屠龙    时间: 2011-7-24 21:22
怕又是个奇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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